第一百一十一章 这是你们逼我的(1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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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曲家在烈焰谷筑起的这座城不小,可以容纳三十多万人在此地生活。
  作为此间主人,曲家的人口其实并不多,算上外围投靠过来那些人,连同家卷,也就几万人。
  剩下更多都是慢慢聚集到此地,选择在这里生活的人。
  这当中绝大多数是普通人。
  能够进入到这种高频世界,和生在这种高频世界不是一回事。
  能进来那些都是高手,至少也要金丹层级以上。
  不仅可以感知到这个特殊的高频世界,还能将自身转换成这种频率。
  而生在特区里面的人……肉身天生就是这种震频。
  他们可以在特区里正常生活,但人间,对他们来说同样属于即便近在眼前,却依然遥不可及的一个世界。
  唯有修行,让自身境界提升上去,方可向上、向下,调整自身震频,进入想要去到的空间。
  但修行,是需要天赋的。
  天赋卓绝的修行者后代,未必同样天赋卓绝。
  多年以后,就会出现凡人眼中的“仙界”,却存在大量普通人这种情况。
  当然,这些人也只是相对普通。
  相比人间众生,他们身体素质要好得多,几乎不会生病,如同超人一般!
  寿命也要长得多,哪怕没有筑基,也可以轻松活过一百多岁。
  这里的人若是进入人间,可能随便一个,都会被人当成神仙之流看待。
  可惜,千百年来,能够“意外”进入人间者,寥寥无几。
  所以在这座城里,他们就是生活在最底层的普通人,需要努力工作,需要吃喝拉撒。
  宋潇此时已经变作一个普通青年,身上穿着特区最常见的粗布衣衫,和所有行色匆匆为了生计奔波的人看不出任何区别。
  这么久了,虽然没去上过表演课,但演技也已经有了长足进步。
  他本想用白纯良这个马甲搞点事情的,但仔细一想,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打算先从这座城里的居民视角,好好了解一下曲家,了解一下特区的风土民情。
  之前即便是在空明城,宋潇也从没真正融入过。
  “刚出锅的灵兔肉!鲜嫩可口,价格便宜,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香酥可口的脆皮烤灵雀……十粒晶沙一只!”
  “祖传的大补丹药……一颗便可让你精力满满,重振雄风,半两晶沙,只要半两晶沙!”
  “神铁锻造的匕首,吹毛断发,居家旅行,防身打猎的必备之物……”
  听着四周叫卖声,宋潇感觉挺新鲜。
  这座城……大概相当于修行界里面的五线小城了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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