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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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千点点头,傻狗再三保证自己一会就回来。
  还当他要去逛多久,结果还不到二十分钟就冲回来了。
  他兴高采烈地晃着手里的袋子宣布:“我买了情侣t恤哦。”
  顾千扬扬下巴。
  “看看?”
  季留云就欢欢喜喜地拿出衣服展示。
  一件印着“天干物燥”。
  一件印着“kiss me now”。
  妈呀。
  土味情话都算了……
  这两件衣服的颜色,该怎么形容呢?大概就是路边的荧光交通锥和烤糊的金针菇跨越世俗相爱的结果。
  惊悚的底色,荧光的描边,浮夸的立体效果。
  所有元素搭配得七颠八倒,傻狗能买走这两件衣服,不但拯救了其他顾客的眼睛,还替店主清理了库存。
  和做慈善没有区别。
  顾千默了几秒,决定伸出中指一根来安慰自己的审美。
  也就是他举起中指的瞬间,季留云把手里攥着的戒指套了上去。
  动作又快又准,像是算好了时间。
  “我套住你咯。”他说。
  顾千低头看去,是玩具贩卖机里那种最普通的塑料戒指,蓝色的,上面有一只招手的小企鹅。
  他摸了摸那个戒指,边缘还有不太整齐的毛边。
  顾千仔细地摩挲着那个小企鹅,说。
  “小孩子才喜欢这个。”
  接着他抓起季留云的手翻来覆去地看。
  顾千抬眼,目光包含审视。
  “你没戴?”
  季留云愣了一下,随即不好意思地说:“我本来想的,但是只抓到了一个。”
  “你不会接着抓?”顾千问。
  “没钱了……”傻狗的声音趋近于无。
  “兑换硬币要去外面,不想让你等哦。”
  原来是先帝创业未半而花光预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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