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8章 谁才是卖SHEN者?(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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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雄要做的,其实最关键的就在于这个点。他不指望这一波骂战,能让多少盗版用户变正版。
  但是,他要做到:哪怕国内还有八亿人用盗版,但那些人以盗为荣、以盗为‘能力强’象征的意识形态,也必须被打压下去。
  所以,他才要极力炒作那个‘免费交友、收外籍男人钱、但是不给约泡女方分账’的‘免费经济’案例。
  他追求的,是让世人意识到:
  你觉得你能找到免费资源就是能力强?
  不不不,你只是个出来卖的!
  别人花钱不花时间解决需求的,也不是他能力不强。
  只是人家时间值钱,隐私也值钱,自由也值钱。人家才是上等人。
  而你们这些花了时间、自由和隐私去换取免费资源的,才是贱民。
  并不是你们能力强,只是你们的命贱,所以权利不值钱。
  这一层荣辱观被点破、那些曾经没有被人类注意到的、难以用旧技术定量分析的无形权利,被冯见雄定义并且标准化之后,这个世界整个就不一样了。
  这个发明,可以说比当年发明“碳排量交易”这个概念的经济学家还要伟大。他为人类社会的价值法则,定义了一个新的衡量维度。
  目前这个世界,站在为正版利益说话立场上的人确实很多。
  可是,那些人都是站在传统的‘如果大家都不买正版、最后就没有优质内容,创作者都饿死了’这样的角度在说——这些话有用么?
  没有!因为说到底,还是会导致公地效应的悲剧。
  用户并没有看到‘非要我去支持正版’的理由。
  他们从旧砖家理论体系中看到的,只是‘这个社会上总要有人去支持正版’的理由,而这个人没必要非得是‘他’本人。
  既然如此,让别人、冤大头、智商/定力不如我的人去支持好了!
  可是,小雄创造的这个火种,说的是什么?
  他说的不再是‘这个世上总要有人去抵抗免费经济’,而是‘必须是你亲自去抵抗免费经济’。
  而且,谁抵抗了谁受益,谁抵抗了谁的自由就可以被自己保护——这不是因为别人支持了,仗义了,施舍了,你才被保护的。而是你亲自抵抗了,亲自得到保护!
  不抵抗者,无自由。
  可以说,在他打这一系列官司、布这一系列局之前,当他把这番意义告诉我的时候,我也是很震惊的。
  随后,是崇拜。
  全人类搞知识产权两百多年,从英国人有专利局开始算起好了,前面的零敲碎打不算。
  从传统工业时代,到网络时代,到数据时代。
  有哪个法理学家,有哪个产业界的大佬,能刁钻到从这个角度阐述这个问题?
  有谁解决过这个两百多年的公地效应?
  有谁第一次为了让人民从觉得‘法律逼你这么做’转化为‘我要为我自己做’而努力过?
  没有,小雄是第一个!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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