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五章 《唐人街探案小》BUG,成就红星《周大仙》(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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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周青还是唐仁,他们都需要接触那个凶器才能留下指纹,而这是凶手设计好的圈套。
  杀人的时候,凶器一定会有血迹,而且,血迹还会飞散,溅到衣服,弄的四处都是,处理血迹其实是非常非常困难的。
  细节,我们可以不去管它,说凶器问题。
  原版《唐人街探案》,警察们出现,很快的发现了凶器降魔杵,那么,这个凶器是如何发现的呢?
  先不管是如何发现的,说其一个可能,便是凶器有血迹,这个快。
  可是,如果凶器有血迹,当初唐仁他在拿这个降魔杵的时候,怎么可能会感觉不到?
  任何人,算是眼睛看不见,可是碰触到了血液或者是液体都会有感觉的,而且,血液还是黏黏的,带有很腥的味道。
  所以,想要唐仁留下指纹,必须将降魔杵擦拭干净,算是降魔杵有一个握柄,可是,只清洁握柄能混的过去吗?
  杀人凶器的血液怎么会如此的不自然?
  血是会流动的,是会渗的。
  而且,距离那么近,闻不到?
  要知道,离开犯罪现场的手法,他是钻进了那个箱子,被当成个快递给送出去的,决定了凶手不可能第二次碰触那个凶器。
  于是,产生了一个唯一的可能。
  凶器是干净的,没有血迹。
  可这个凶器却有一个人的指纹,这便是最大的毛病所在。
  一个凶手清理凶器擦干了血迹,这是为的什么?
  当然不是为了干净,更不是因为有洁癖,而是为了要消除指纹,这是常理。
  可现在,一个没有血迹的凶器之,却有一个人的指纹,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凶手是个大傻逼,他擦干净了凶器之后,还在面留下了指纹。
  或者有另外一个解释,那是,凶手不是戴着手套,而用的是杰士邦零感……挺奢侈的,一下用了五个,反正看广告是可以留下指纹的,也许冈本也有同样效果也说不定。
  很显然,这是一个越推理越不合理的小bug,一个正常的侦探会马意识到,这个凶器的指纹,绝对是后来特意印去的。
  可最有意思的是,我们通过这个小bug,可以找到真凶。
  这便是,我们红星的《周大仙》了。
  如此,才是一个近乎完美的推理,整个案情又符合逻辑,而且又显人性、看人心。
  而且,这个片子拍的时候还考虑到了许多的细节,如小女孩作为目击者,她放学回家的时间,还好,我们国家初高生是那么晚放学回家的。
  “这个片子真的很有想法。”
  “确实!关键还很搞笑。”
  “而且,似乎还能拍出来好几个续集来。”
  “有意思,挺有意思的。”
  红星根据地里面,亮堂起来了,众位来宾都忍不住聊了起来,这些人不是院线方面的是媒体方面的,对这个片子都有些想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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