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彗星-5(2 / 3)
“那是好多年前了。”施杨的目光飘向酒柜上方的一排红酒,似乎在回忆,“我在寄宿学校念高中的时候,圈子的人说有几个黑头发,黄皮肤的大学生在伦敦玩乐队。本来没什么人知道这件事,但是一传十,十传百,所有人都知道了。后来他们上了报纸,还发了专辑,我就逃课和朋友看了几次演出。”
说到这里,施杨顿住,笑笑:“他们玩的是哥特朋克,你知道吧?演出的时候,每个人都在脸上画十字架,抹闪粉,还用那种黑色的面纱盖住大半张脸。”
余晨知道施杨说话时有一些习惯。比如“圈子”指的是“华人圈子”,“疯老头”指的是“弗洛伊德”,“来找我”的意思其实是“我想见你”。这些都是他观察很久得出的结论,但他一直没告诉施杨。他永远都不打算告诉施杨。
余晨说:“我好像想起来了。内格罗尼是那个染白头发,还把头发留得很长,穿得像神父一样的贝斯手?”
“对,是贝斯手,也是乐队主唱。不过他现在变了很多,认不出来了。”施杨又问酒保要了杯金菲士,用下巴示意他把酒杯拿给余晨,说,“没有几支乐队是贝斯手做主唱吧?反正几场演出下来,你能感觉到这个人很有天赋,也很有能力,但是谁能想到他们只红了三四年就解散了……”
余晨抬起手,轻轻摩挲一边的眉毛:“你觉得很遗憾?”
“算是吧,当时他们都很年轻。”施杨耸耸肩膀,“那个吉他手也很厉害,上过两次电台採访,可惜……”
他一说吉他手,余晨就想起来了。prayers前后死过两个人,一个是键盘手,梦魔,死于吸毒过量。另一个就是吉他手,冰点,乐队解散后去了马来西亚定居,两年后死于潜水时氧气瓶突发故障。至于剩下的两个人,鼓手白崖留在了英国,起了个英文名,rick,给一个没什么名气的摇滚杂志做记者。内格罗尼呢,他从那之后就销声匿跡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余晨抿了口酒,问施杨:“你买过他们的专辑吗?”
“买了四张cd。”施杨仔细回忆,“《listen to prayers》,《back to london》,《nut, gut!!》和《silly songs》。”
“《nut, gut!!》。” 施杨回答得毫不犹豫,“里面有一首《cathedral》,很好听。”
余晨没听懂,便问说:“这个歌名是什么意思?”
施杨说:“大教堂,一首写美国作家卡佛的歌。他有本小说集就叫这个。”
余晨撇撇嘴角:“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喜欢看书?”
施杨一脸不快,皱着眉头反问道:“难道你很瞭解我?”
余晨侧过脸,以一种探索的目光从施杨脸上一路往下看,直到看到施杨的腰带,才眼角一顿,停住目光。他用手指摩挲着酒杯的边沿,神色曖昧,笑容曖昧:“我可能不瞭解你这个人,但是我很瞭解组成你这个人的某一部分,最重要的那部分。”
施杨瞪着他,嘴角紧绷,笑容全无:“余晨你能不能收敛一点?是你说要分开的。”
这话说得没错,当初说要断了的确实是余晨。那天,施杨在洲际酒店碰到余晨和wendy,wendy离开后,余晨和他说了些话,还扔给他一把摺叠刀。他记得房间里没什么光线,又暗又闷,便走过去拨开窗帘,开窗透气。他们都沉默地看天花板,都抽了会儿菸。他还记得房间里的烟雾报警器没有响。
一根菸抽完,余晨去冲了个澡,回来后就盘腿坐在床边,裹着一条浴巾吹头发。吹风机一直发出呜呜的声音。很快,一阵风过来,余晨打了个喷嚏,施杨转身从柜子里找出一件浴袍,扔给他,说:“把这个穿上。”
余晨松开手,抬头看施杨,吹风机静了下来。
屋里很安静。施杨咂咂舌头,关了窗户,说:“你看我干什么?”
余晨穿好浴袍,一隻手摆弄着垂到地上的腰带,轻声道:“没什么。”
施杨在窗边站了会儿,伸手挠挠眉心,又走去另一侧的床头柜拿了纸巾盒。他把纸巾盒递给余晨,但是余晨没接。他一烦,弯腰把纸巾盒放到余晨腿上,说:“赶紧擦擦脸,你看你脸上都是水,不难受吗?”
余晨一动不动。过了阵,他才抬眼看施杨,说:“施杨,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施杨攥着打火机,愣了愣,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看到余晨把腿上的纸巾盒挪开了。他还听到余晨说话,口吻平静,甚至沉着:“我不爱你了,你走吧。”
施杨最后看了眼余晨,拿起车钥匙,走了。他再没回到过洲际酒店,再没进过任何一间酒店套房。
不远处,有人在叫余晨的名字。余晨放下酒杯,拿着手机站起身,另一隻手搭在施杨的肩上,和他说话:“你先回去吧。今天生意不好,没什么客人,我们要关门了。”说着,他伸手抓了抓施杨的头发,说,“下次来的时候,给我带一张prayers的cd吧,我想听。”
施杨笑出来。半是自嘲,半是气的。他问余晨:“我为什么要给你带cd?”
“反正你也没那么喜欢他们。”余晨揉了揉脖子,“你最喜欢的乐队不是地下丝绒吗?和哥特朋克差了十万八千里。”
施杨漫不经心地哼了声,把手边的酒杯推远了:“下回再说吧。”他站起来,用手拂了拂外套,“想起来的话就带给你。” ↑返回顶部↑
说到这里,施杨顿住,笑笑:“他们玩的是哥特朋克,你知道吧?演出的时候,每个人都在脸上画十字架,抹闪粉,还用那种黑色的面纱盖住大半张脸。”
余晨知道施杨说话时有一些习惯。比如“圈子”指的是“华人圈子”,“疯老头”指的是“弗洛伊德”,“来找我”的意思其实是“我想见你”。这些都是他观察很久得出的结论,但他一直没告诉施杨。他永远都不打算告诉施杨。
余晨说:“我好像想起来了。内格罗尼是那个染白头发,还把头发留得很长,穿得像神父一样的贝斯手?”
“对,是贝斯手,也是乐队主唱。不过他现在变了很多,认不出来了。”施杨又问酒保要了杯金菲士,用下巴示意他把酒杯拿给余晨,说,“没有几支乐队是贝斯手做主唱吧?反正几场演出下来,你能感觉到这个人很有天赋,也很有能力,但是谁能想到他们只红了三四年就解散了……”
余晨抬起手,轻轻摩挲一边的眉毛:“你觉得很遗憾?”
“算是吧,当时他们都很年轻。”施杨耸耸肩膀,“那个吉他手也很厉害,上过两次电台採访,可惜……”
他一说吉他手,余晨就想起来了。prayers前后死过两个人,一个是键盘手,梦魔,死于吸毒过量。另一个就是吉他手,冰点,乐队解散后去了马来西亚定居,两年后死于潜水时氧气瓶突发故障。至于剩下的两个人,鼓手白崖留在了英国,起了个英文名,rick,给一个没什么名气的摇滚杂志做记者。内格罗尼呢,他从那之后就销声匿跡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余晨抿了口酒,问施杨:“你买过他们的专辑吗?”
“买了四张cd。”施杨仔细回忆,“《listen to prayers》,《back to london》,《nut, gut!!》和《silly songs》。”
“《nut, gut!!》。” 施杨回答得毫不犹豫,“里面有一首《cathedral》,很好听。”
余晨没听懂,便问说:“这个歌名是什么意思?”
施杨说:“大教堂,一首写美国作家卡佛的歌。他有本小说集就叫这个。”
余晨撇撇嘴角:“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喜欢看书?”
施杨一脸不快,皱着眉头反问道:“难道你很瞭解我?”
余晨侧过脸,以一种探索的目光从施杨脸上一路往下看,直到看到施杨的腰带,才眼角一顿,停住目光。他用手指摩挲着酒杯的边沿,神色曖昧,笑容曖昧:“我可能不瞭解你这个人,但是我很瞭解组成你这个人的某一部分,最重要的那部分。”
施杨瞪着他,嘴角紧绷,笑容全无:“余晨你能不能收敛一点?是你说要分开的。”
这话说得没错,当初说要断了的确实是余晨。那天,施杨在洲际酒店碰到余晨和wendy,wendy离开后,余晨和他说了些话,还扔给他一把摺叠刀。他记得房间里没什么光线,又暗又闷,便走过去拨开窗帘,开窗透气。他们都沉默地看天花板,都抽了会儿菸。他还记得房间里的烟雾报警器没有响。
一根菸抽完,余晨去冲了个澡,回来后就盘腿坐在床边,裹着一条浴巾吹头发。吹风机一直发出呜呜的声音。很快,一阵风过来,余晨打了个喷嚏,施杨转身从柜子里找出一件浴袍,扔给他,说:“把这个穿上。”
余晨松开手,抬头看施杨,吹风机静了下来。
屋里很安静。施杨咂咂舌头,关了窗户,说:“你看我干什么?”
余晨穿好浴袍,一隻手摆弄着垂到地上的腰带,轻声道:“没什么。”
施杨在窗边站了会儿,伸手挠挠眉心,又走去另一侧的床头柜拿了纸巾盒。他把纸巾盒递给余晨,但是余晨没接。他一烦,弯腰把纸巾盒放到余晨腿上,说:“赶紧擦擦脸,你看你脸上都是水,不难受吗?”
余晨一动不动。过了阵,他才抬眼看施杨,说:“施杨,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施杨攥着打火机,愣了愣,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看到余晨把腿上的纸巾盒挪开了。他还听到余晨说话,口吻平静,甚至沉着:“我不爱你了,你走吧。”
施杨最后看了眼余晨,拿起车钥匙,走了。他再没回到过洲际酒店,再没进过任何一间酒店套房。
不远处,有人在叫余晨的名字。余晨放下酒杯,拿着手机站起身,另一隻手搭在施杨的肩上,和他说话:“你先回去吧。今天生意不好,没什么客人,我们要关门了。”说着,他伸手抓了抓施杨的头发,说,“下次来的时候,给我带一张prayers的cd吧,我想听。”
施杨笑出来。半是自嘲,半是气的。他问余晨:“我为什么要给你带cd?”
“反正你也没那么喜欢他们。”余晨揉了揉脖子,“你最喜欢的乐队不是地下丝绒吗?和哥特朋克差了十万八千里。”
施杨漫不经心地哼了声,把手边的酒杯推远了:“下回再说吧。”他站起来,用手拂了拂外套,“想起来的话就带给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