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格罗尼-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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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他没有把手机塞给别人,没有拜託别人给我打电话。那天晚上,我的手机一次都没有响过。
  其实我知道,我知道……不用任何人告诉我,我知道他是故意踩空的。他只是做了一件十八岁那年就该做的事,我一直都知道。我知道这一天一定会来的,所以我从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就在担心失去他了。我不在乎他身上沾了多少泥,多少血,我也不在乎他碎成了多少碎片,我只是……我只是需要他活着,需要他让我惶惶不安,需要他让我提心吊胆。
  他死了,我却没有松一口气。我总是想起他的皮肤,他的后颈。那里是他唯一没受过伤的地方。他在身上到处缠绷带,贴创可贴,裹纱布……除了他的后颈。他的后颈看上去很坚硬,很顽强,不用被呵护,也不用被体贴,但是,当我们躺在一张床上的时候,我会抱着他,很认真地亲吻那里,一遍又一遍。
  可是等我们下了床,面对着面的时候,我就只能看到他的脸了。
  以前我不明白,人为什么要幻想自己在额头中间长出一隻眼睛?就像二郎神那样?遇到余晨之后我明白了,因为只有两隻眼睛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我有第三隻眼睛,也许就能从后面看着他,看他的背,看他的腰,看他的后颈,像一隻全年无休的摄像头。我会捕捉到关于他的一切,哪怕在一千个不同的宇宙。他会哭,会笑,会愤怒,会迷茫,会撕咬别人的胸口,也会被人压在地上,墙上,冰冷的金属结构上……没关係,这些都没关係,我的第三隻眼睛可以帮他承受,替他分担。
  他是不是还说自己活得一团糟?我当时说了什么?我是不是忘了告诉他他是一团糟,但他不是孤零零的一团糟。他还有我,我们两个合在一起就是两团糟。
  爱为什么不可以是一团糟?两团糟?一百团糟?无数团糟?谁规定了爱一定是件好事?谁规定我一定要爱上一个美好善良的人?我也有权利爱上自己想要爱上的人吧?
  他可以轻浮,可以残忍,可以堕落,可以愤世嫉俗……这些都没关係,我还是想爱他。
  从录像带里他的那一次回望开始,从他的肩膀被勒出红色的痕跡开始,从他的目光流露出绝望和迷茫,却还在探寻这个糟糕的世界开始……我早就爱上他了。我应该说出来的。我应该告诉他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时恍惚,想起了读书会上的另一个女人——她戴着手套和帽子,手里捧着薄薄的书,不停重复着书里的一句话:“那么,您找到您的幸福了吗?”
  余晨死了。我已经数不清这是我第几次强调他死了,所以我应该到哪里去找那些已经不在的,可恶的幸福呢?这个问题还会有答案吗?我又要走到哪里才能接近那个答案,找到那个答案呢?
  我抬起头,再次看到施医生的脸。我说:“我想感谢第一个发明摇滚的人,他让我遇到了余晨。”
  施医生看了看我,叹了声:“我还有时间,要不要试试催眠或者沙盘?应该可以帮你处理他的死亡。”
  我笑笑,摇了摇头:“不用了,我很好。”
  我说:“我会想象他是在梦里死去的,在我的想象里死去的,或者在一部电影里死去的。好像只要我再拿起贝斯,他还会像一隻猫一样跳起来,扑过来,抬起尾巴蹭我的手,叫我安静一点。”
  施医生张了张嘴,没说什么,最后只是起身打开窗户,在窗边点了根菸。过了阵,他才指指脖子的一侧,和我说话:“最近才纹的吧?”
  他说的是我最近才纹的纹身,一隻银色的犀牛。我掐了香菸,用手盖住那隻犀牛,从沙发上站起来,点点头。
  往门外走的时候,我听到施医生在我身后说了句话。我听清了。他说:“你知道,我也很想他。”
  不,我不只是想他。我还担心他,掛念他,恨他,爱他。我甚至……我甚至还没来得及把这颗还在跳动的心送给他,他就比这颗心先碎了。
  外面仍然在下雪。雪下得很大,积得很厚,什么都是白的,什么都看不清了。我走下台阶,踩上雪地,走了下去。
  我会走下去的。我要走过路的尽头,走过余晨的坟墓,走到我的坟墓跟前。我会一直走到摇滚死去,走到我不爱他的那天。
  我一直走,一直爱他,一直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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