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二十万(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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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这关算是过去了,哎,这么大的人了居然还挨打了,想想就有点丢人。但总算是把老爸老妈给安抚下来了。
  夜光麻溜的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光,只留了一条裤衩,看了看自己身上,好嘛,两条腿上三四条红色的鞭印子,屁股上肯定也有,但他看不到。老爸下手可真不轻,不过好在都是皮外伤,不碍事。
  穿上衣服,夜光看了看时间,已经晚上八点半了,好嘛,足足审讯了他一个多小时。拿出手机,夜光又给柳池烟打了个电话,还是关机,无奈,夜光只好打开电脑,登录微博发了篇微博。
  没多说什么,就一句话:‘你赢了,我辞职了啊,差不多得了。’
  夜光的微博和柳池烟都相互关注了,但夜光还是怕柳池烟看不到,又给她发了几条私信。
  这回没问题了吧?败家娘们,因为你咱可是吃苦头了。哼!回头好好收拾你!
  晚上九点多,老妈端着一碗面推门就进来了。
  夜光道:“妈,你怎么不敲门啊。”
  老妈切了一声,道:“在自己家当妈的进自己儿子房间还要敲门?”
  好嘛,这是天下所有当妈的通病和潜意识,进儿子房间不需要敲门!
  “吃吧。”老妈把面放在夜光面前,“你啊,真是不让省心。”
  夜光不饿,但还是笑嘻嘻的接过面条,大口吃起来。到底是亲妈呀,在怎么生气,也不会让儿子真的饿着。
  “儿子。”
  “嗯?”
  “今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真的。”
  “真的就好。”老妈有些担忧,“你可不能在这种事情上和我们撒谎,你爸气也消了,要是你刚刚说的二十万是撒谎的话和你爸认个错,可千万别犯浑做什么违法乱纪的糊涂事!”
  二十万,不是一个小数目,老妈对这事还将信将疑,怕儿子是骗他们的呢,要是儿子脑子一抽筋,因为二十万做出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来,那罪过可就大了。
  钱是好东西,但儿子最重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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