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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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婚约,不过是几十年前,两家老人口头上的一句话,当时双方全生了儿子,所以只能再等下一代。
  等以后有合适的契机再联姻。
  当初的两个老人已经做了古,到了陆津野这辈,彼此淡了很多,他压根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如果不是几年前,姜夫人知道他有个流落在外的侄女,主动提起如果陆家能找到孩子,愿意两家联姻。
  他们都是人精,谁也不比谁蠢,陆津野自然知道姜夫人这么提议是有所图。
  不过他还是答应了,并且当下给了对方好处。
  父母之爱子女,则为其计深远,虽然是弟弟的女儿,但是和他亲生的没区别。
  陆津野当然很希望侄女流落在外的时候,过得很好。
  但是凡事有个万一。
  万一孩子过得不好,嫁人算是女人第二次起点。
  姜家也算不错的夫家,不会被人看轻。
  退一万步来说,如果孩子回来后不想嫁,那他也可以反悔说不合适。
  不过是多给点补偿,钱能解决的都不算大事。
  当然,这件事既然是姜夫人提出来,到时候只能他家姑娘反悔,对方没资格。
  陆津野势强压过姜家,自然他更有话语权,所以陆挽说不想见姜博洋,他也觉得没什么。
  这本来就是备选方案之一。
  陆津野心狠手辣,却看重血缘,对自家人是另外一个画风。
  陆挽:“啊?所以她们不用赔我们钱的吗?”
  陆津野笑了下:“要的呢,到时候全给挽挽好吗?”
  当初提出联姻,姜夫人从他这里谋取了不少好处,现在得算上利息吐出来。
  陆挽有些尴尬:“那还是算了,我不要,大伯你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陆津野:“是大风刮来的!我刚好投资了风力发电站。”
  陆挽:“……”
  那你是很棒了。
  陆挽总觉得他大伯,以前是吃了很多苦,多次创业失败才有了现在的身家。
  可是现在看他种种迷惑发言不断,完全就是暴发户炫富。
  还好没有戴大金链子。
  陆津野虽然嚣张,平时倒也不是这样,他是觉得自家的姑娘娇弱。
  他必须表现得很强,才能让对方觉得能依靠。
  陆津野:“刚才也没有吃饭吧,宝宝,大伯带你去吃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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