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痣前女友(5)(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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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琅抬眼看燕昭烈, 忽然一笑。
  她原本是抿着嘴角的,这一笑使得新娘沉静的表情迅速变得鲜活,眼波潋滟生辉,她手腕斜举起来, 那青葱般的指尖便搭在了世子捏着扇柄的手背上,柔柔地唤他, “我的儿,你这是生为娘的气了?”
  燕昭烈瞪圆了一双凤眸, 他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
  这女人还真不知死活吗,居然敢认自己?
  “把你的脏手拿开。”
  青年的眉是狭长而锋利,凌厉看人时,与燕国公的身影隐隐重合, 叫人生不起反抗忤逆的心思。
  琳琅没有被激怒, 依然在笑, 嫣然如桃花初开。
  她的手指漫不经心的, 从他的手背轻巧钻进了袖口。此时男人所着的衣裳皆是宽袖长袍, 里衬也颇为宽松, 燕昭烈只觉得有一尾小鱼在轻盈游动,酥麻的感觉从尾椎骨陡然升起。
  “干什么?”他冷声道,捏住了那小巧的细骨。
  “你猜?”她歪着头。
  姿态是美好的, 眼波是勾魂的。
  燕昭烈眼冷笑不已, “怎么, 怕我老爹不中用, 先来儿子这边试试虚实?我劝你不要白费心思, 就算你现在红妆盛饰站在本世子面前,也跟外面摊子那几两猪肉差不多!”
  “哦,是么?”
  她意味深长,把手指从世子爷的袖子里慢吞吞挪出来。
  这手与其说是戏耍世子爷,实际上,她不过是在检查对方身上有没有带匕首袖箭等利器一类的小物。期待已久的新婚之夜,见血了岂不晦气?
  不过,在她的经验认知中,孔武有力的男性随身携带利器的可能性往往不高,也许是因为他们骄傲自己作为具有体力优势的雄性,认为女人天生就该是被征服的,依附着他们而活。
  男人对取悦自己的工具总是轻而易举放下戒心,她们温顺而无害。
  一个脖颈细得一捏就碎的女人,还用得着防备?
  琳琅觉得男人这点十分可爱。
  不然她哪有动手的机会呢?
  摸清了对方手上没有足够见血封喉的利刃,琳琅愈发气定神闲,她一手撑在绣有并蒂花开的锦缎上,掌心微微陷下去,“既然世子爷不感兴趣,那为何又急不可耐出现在妾身的面前?”
  她红袖轻掀,半掩着那艳美的小唇,吐出的字眼仿佛带着刻意熏染的娇媚,“妾身还当世子爷余情未了,想与妾身再续前缘呢?”
  “呸!谁与你这恶妇余情未了?”燕昭烈果然大怒。
  琳琅玩味听了。
  李朝云能入得了世子爷的眼,是由于那她贞烈不屈的性子。
  两人的初遇符合英雄救美的剧本,李朝云不似一般的寻常女子,面对凶狠的强盗,她不惜以死相逼来保全自己,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坚贞不但令一众世家公子刮目相看,燕昭烈也尤为欣赏。
  在不断的接触过程中,燕昭烈又发现她是一个有内涵有想法的女孩子,如获至宝,对她更是心悦。
  女主坚贞隐忍、聪慧美丽又淡泊名利,拥有这么多的可贵品质,与外面的妖艳贱货当然不一样,也顺理成章成了世子爷心目中一束美好的明月光。
  可是琳琅给他的感觉却是相反,城府深沉,刻薄寡恩,水性杨花。是拿出一样来,就足够被眼高于顶的世子爷打入十八重地狱永不超生了。
  燕昭烈用力甩开了人,像是沾上了什么脏东西,骂道,“云心水性,真真是不知廉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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