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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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林悠把当年她舅舅和她娘亲签的卖屋契交给韩霁,他当场看了起来。
  这份契约林悠在清点林九娘资产的时候已经看过一回,她舅舅那时应该是请了专门人写的房屋买卖契约,从格式看非常正规,双方都盖了罗印签了字。
  韩霁很快看完,对林悠问:
  “就这?没别的了?”
  “别的什么?房契吗?那肯定都给我舅舅了。我手上就这个!”林悠说。
  韩霁将手中契约纸折叠,说道:
  “这是白契,是买方和卖方签订的契约,不是官颁契纸,还需一份官府出具的红契,手续才算齐全。”
  林悠不懂这里的律法,但所谓‘红契’难道是类似房管所出具的公证书?
  “那红契可能在我舅舅手里吧。”她说。
  “不可能!”韩霁把折叠好的契约还给林悠,笃定道:
  “十两纹银买卖房屋的契约,属于扰乱市场行为,官府不会出红契承认的,除非契约上写的是赠予,但就算是赠予,那受赠方也要缴纳原本房屋的‘间架税’才行的。”
  什么税不税的,林悠听着糊涂:
  “所以……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手里这份白契,若是去打官司,官府是不会承认的。”
  韩霁说完继续吃早饭。
  但林悠心中却掀起巨浪。
  如果她舅舅当年签的这份白契无效,那她就有机会拿回她爹娘留下的那所两进小院……
  “可,可我没有房契,房契在舅舅那。”林悠说。
  韩霁慢条斯理的吃饭,回了句:
  “你爹叫林文道,我看契约上写的,他当年买的是通过官府正式售卖的商宅,所以官府那边肯定有砧基簿备份,就是房契地契什么的,你拿着户籍去补。”
  林悠明白了,如果她舅舅当年只是私下签了买卖合同,并没有到官府那去改房籍,那林九娘的父亲林文道依旧是那座宅院的屋主,那林悠就可以提起诉讼,跟她舅舅打官司,要回她爹的房子。
  天哪,这个发现实在太令人激动了。
  林悠看向慢悠悠吃早饭的韩霁,真心感慨一句——果然知识能改变命运啊!
  跟韩大佬缓和关系的决定太对了,无论哪个年代,抱紧大佬的金大腿都是一件无比正确的事情。
  王菊花女士在外面唱了一会儿独角戏,留下一句狠话‘别以为就这么算了’才离开。
  有了韩大佬的指导,穿来乍到的林悠忽然有了努力的方向。
  吃完早饭,给大佬烧好了茶水放在屋里,自己则带着户籍赶往官府,好一番折腾后,她果真从经界所补到了砧基簿,房主名字依旧是林文道。
  大佬说的一点没错,房主的姓名没有变更,凭这就能证明她舅舅一家这些年来鸠占鹊巢!
  回家的路上,林悠特意买了一只鸡回去,中午打算给韩大佬煲鸡汤补补身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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