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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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袍熨好了没?”
  “这个披肩被谁弄脏了,快去找条新的来。”
  “快快快,别想着偷懒,大家动作快一些。”
  而这些忙碌都只是为了一个人,现在大都会里最红的歌星——夜来香。
  虽说大家手忙脚乱,但是她们都接受过培训。看上去乱,可事情还是有条不紊地进行。
  自从夜来香首次在大都会登台演唱后,来大都会的人越来越多。
  全部客人都是来听夜来香唱歌的,每逢夜来香登台的那一晚,大都会永远座无虚席。
  虽然夜来香的歌声和繁华的大上海大不相同,但是,所有人都被这独一无二的美吸引了。
  现在夜来香的地位水涨船高,很多事情都不用亲力亲为。
  丁月璇静静地坐在化妆台前,她不需要自己动手,就有人上前,帮她细细地描着眉。
  “阿秀,你妆化得越来越好了。”
  丁月璇的声音轻柔,像一阵清新的夜风。
  帮丁月璇化妆的女人叫阿秀,她听了丁月璇的话,面露欣喜之色。
  “真的吗?”阿秀说着话,手下的动作一点没停,“这都要感谢夜来香你,若不是你的提携,我哪能做到这些?”
  阿秀家中贫困,在大都会只是做打杂的工作。
  不过,她心灵手巧,耳濡目染下,竟学会了如何化妆,甚至比那些经验老道的人化得都好。
  一次巧合,丁月璇发现了阿秀的才能,将她提到了身边,为自己化妆。
  最近这段日子,丁月璇登台演出时的妆容,都是由阿秀完成的。
  丁月璇笑了笑,没有说话。
  一旁的歌女也搭了腔,顺着阿秀的话往下讲。
  “是啊,若不是夜来香,阿秀也做不到现在的地步。”
  夜来香现在是大都会最捧的歌星,虽说人人嫉妒,但是谁让她长得好看,唱歌又动听。
  即便是她们去听,也会为此着迷。
  夜来香这个人,是老天爷赏饭吃,她们又怎么比得过呢。
  有那功夫刁难夜来香,让她出不了头,还不如想着怎么巴结夜来香为好。
  另一个歌女也开口奉承:“我看外面肯定又是坐满了人,都想着听夜来香唱歌。”
  “夜来香的歌声独特,在上海是独一份。”
  丁月璇没搭话,只是对她们笑了一下。
  这时,房门被敲响。
  有人跑去开了门:“呀,又有人给夜来香送花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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