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4章 伏道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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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幼和尊卑挂上关系起源于父系氏族时期,在宗法制确立之后进入鼎盛时期。
  根据宗法制,家族内部的嫡庶之别与国家机器等级关系联系起来,嫡长为尊,庶子为贱,进而确立嫡长的绝对权威,进而确立统治秩序。
  这就是长幼有序,尊卑有别。
  但现在我们知道,这种搞等级分别的观念早该被扫进历史的垃圾桶。如今社会,不应该有尊卑之别,但长幼之间的基本伦理,是应该讲究的。
  “我们应该明白,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君主要爱民,没有人民就没有君主,君舟民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爱惜人民,人民就会推翻他。”
  杨晨的一席话,令伏道客当场就觉得,冷汗淋漓。
  因为杨晨每一句话,都太有道理了。
  “我们不应该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应该有长少,无尊卑;有族属,无君长。”
  “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意思是在人伦中的双方都是要遵守一定的“规矩”。
  为臣的,要忠于职守,为君的,要以礼给他们相应的待遇;为父的,要慈祥,为子的,要孝顺;为夫的,要主外,为妇的,要主内;为兄的,要照顾兄弟,为弟的,要敬重兄长;为友的,要讲信义。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的进步,应当吸取优良而抛弃不好的传统。
  而对于“有长少,无尊卑”,我的理解如下:长少,指的是长辈与晚辈之间的关系,长辈与晚辈之间,要存在一定的礼貌,比如说,我们的称呼,对父母、师长要有尊敬之心,在语言上要表现出恭敬之意,但是呢,在人格和法律上,是平等的,是没有说长辈比晚辈要高尚。
  有一句说:长辈永远没有错误,晚辈才有错误,这句话是受代三纲五常约束,其实人哪能不犯错误?
  因为以前的人重尊卑,而不重道理,所以才会有产生无论在哪方面,都要遵守尊卑这样一种现象。
  而今我们比较提倡的是一种礼貌上的尊卑,人格上的平等。
  即有长少,无尊卑,是在礼貌上的有长幼之分,而人格上,无尊卑。
  杨晨这几句话说完之后,伏道客觉得自己有些崩溃了,很明显,当世圣贤杨晨,非常的了解自己提出的一些思想,而针对自己的思想,提出了一针见血的批评,待杨师的这些话,传之四方之后,自己的名声,也会随之臭大街。
  伏道客脸色苍白,再也不敢继续待着,灰溜溜的,转身离去。
  待伏道客离开后,“我曾经写过一些文章,是为君治国的道理,不知道写的如何,还请大家斧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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