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九十四章 这里有妖气(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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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害怕……你成为了修士,而我却只是一个低等人,我觉得我不配和你一起生活,我怕你不要我了……”
  “我不是辰家的大小姐,你会不会嫌弃我。”
  “傻瓜。”陆锋吸了吸鼻涕,“你是我捡来的,我怎么会不要你,这样最好,你不是辰家的人,你也不姓辰,你也不是妖女,他们就无法留下你。”
  “我姓陈,耳东陈,不过名字,还是叫漫漫,虽说和大小姐同名,但这个名字,是我爸妈先取的。”漫漫虚弱的笑道。
  陆锋扶好她,看向众人:“现在我们能走了吧。”
  他不会太忌惮辰家,只要军神、佛宗几大势力不阻挠,单单一个辰家,还不足以闹得多大。
  “不行!”
  沈天月摇了摇头,站了出来,笑道:“虽然故事很意外,也让我很佩服,但是做事情不能如此不严谨吧,她说自己不是辰家的人就不是了?”
  “也许只是苦肉计而已,这一切都是安排好的。”
  “你想怎么样?”陆锋眯起眼睛,他恨不得当初不顾一切,直接杀死这女人。
  “验血!”
  “只有证明她和辰家没有血缘关系才行,我听说苗山山主手中有一种蛊虫,对于鲜血很敏感,瞬间就能辨别出来。”
  “确实如此。”苗山山主闻言点了点头,虽然这个故事让他们都感到震撼,但毕竟都是老怪物了,心里还是有些警惕。
  他翻手取出一只只有拇指大小的虫子。
  “陆道友,为了你们以后着想,必须要验血,想必现在你也不用这么担心了。”
  陆锋思忖片刻,看到漫漫点头,便是答应了下来。
  苗山山主走到漫漫的身边,蛊虫轻轻落在了她的手背,吸了一点鲜血。
  而后蛊虫又飞到了死去的辰宁城身上,吸了一点鲜血。
  苗山山主道:“两人如果有血缘关系,我这蛊虫身体便会从黑色变为白色,如果没有,则会一直是黑色,一分钟即可。”
  蛊虫停留在他的手背,所有人都注视着这一幕。
  可一分钟过去了,这上面的蛊虫没有丝毫变化,依然是黑色。
  陆锋露出了笑容。
  辰家的族人们一个个愤慨不已。
  辰墨康对着陆锋摇摇头,道:“虽说这丫头和我们辰家没有血缘关系,但她毕竟是我辰家的家奴,一个区区的家奴,竟然以下犯上,杀死主人,而后叛逃,还回来复仇,闹得鸡犬不宁,我辰家,绝对不会让她离开。”
  辰家,传承三百多年,很多地方沿用的还是以前的传统。
  “还有你陆锋,你杀我辰家如此多人,而且侮辱我辰家,真当我辰家是好欺负的吗。”
  “今日,老夫在此,绝对不会让你们活着离开。”
  “你这老匹夫……恩?”陆锋正要怒喝,却发现,一道黑影不知道何时已经接近了漫漫。
  那是一条千节蜈蚣!
  千节蜈蚣迅速的在漫漫手上咬了一口,陆锋想要击杀的时候,已经晚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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