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9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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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寻找盗猎者留下的痕迹。”
  “这能找得到?”我不解,草地上还能留下蛛丝马迹?
  “能。只要你用心,你也能的。”
  “盗猎者就在前面不远处了。待会一切听我命令行事,知道吗?”
  “是!”
  我和尼玛点了点头。
  所长果然没料错。大约走了二百米,我们就看见了四只藏羚羊的尸体。藏羚羊的皮毛已经被剥掉了,只剩下一副血淋淋的肉躯。从它们眼睛里我看到了惊恐,那是一种处于绝对弱势的惊恐,这就是人类带给动物的“礼遇”。
  “他们有两个人,三匹马。应该才走。”
  所长很快得出了结论。
  “所长,你凭什么这么说?”我也顾不上所长会不会鄙视我,问出了我想问的问题。所长看了我一眼,表情没有不屑,反而指着藏羚羊的尸体,很认真地给我解释起来:
  “这四只藏羚羊的用刀手法是不一样的。你看,这只羊起刀是从头部,而这只是尾部。四只羊有两种刀法,所以我判断盗猎者是两个人。”
  “哦,那他们为什么不用车呢?”
  “这几年对盗猎者的打击,使他们已经不敢明目张胆了,用车毕竟太招摇,也很容易被查到。而且我们这边的草原高低起伏,并不是一马平川,乘汽车没有骑马来得方便。再说了,最原始的盗猎方法也是最简单适用的盗猎方法。”
  “你要记住,查案的关键在于多观察,多推敲,从细小处去寻找蛛丝马迹。”
  所长特别强调了最后一句话,然后立起身,一纵身,就上了马。
  “快点,我们要尽快抓到他们。要不然又不知道有多少藏羚羊死在他们手上了。”
  我曾经看过《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觉得所长就有点福尔摩斯的味道。可这么一个优秀的人怎么会沦落到卡当当一个所长,这我就不明白了。但这个时候由不得我多想。我快速上了马,继续跟着所长向前奔去。
  翻过一座小山丘,我们就看到了盗猎者。距离我们也就二百米左右,果然是两人。手上端着枪,正在追逐一群为数不多的藏羚羊。
  “砰!”
  “砰!”
  又是两声枪响,两只藏羚羊躺在了血泊中。
  可能是心底的“大侠”情节,我听见两名盗猎者残忍的笑声,就没法控制住自己。我拿出手枪,一抖缰绳,黑子就像箭一样地冲了出去。
  “等等……”
  所长的话还在嘴里,我已经冲下了小山丘。
  两名盗猎者听到马蹄声,回头一望,两只眼睛里全是惊骇。继而,转身就跑,也顾不上地上的藏羚羊了。
  “马上下马,要不然就开枪了。”
  我学着电影里的腔调吼道。但迎来的是两颗子弹,“嗖”的一下就从我耳边飞了过去。
  “奶奶个熊,这胆子也太大了吧。敢袭击警察。”
  奔跑中,我不忘自言自语,这两名盗猎者的疯狂让我惊出了一身冷汗。看来干这行的都不是吃素的。
  稳定了一下心神,我扳开了手枪的保险。但这个时候我发现一个事实,以前得心应手的感觉现在彻底消失了,在奔跑中瞄准,我根本办不到,盗猎者的身体总是游离在准星之外,我慌慌张张开了两枪,连盗猎者的衣服都没碰到,反而是盗猎者的还击,将我头顶的帽子打飞了。我的心不禁凉了半截,赶紧俯下身子,再也没有冲下土丘时的潇洒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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