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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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如果换到阳光去,太麻烦了,我还是不去了。”
  “这怎么会麻烦呢,李先生,这边的待遇这么好,你不想要吗?”
  “待遇嘛,我看得不重。况且,我在趣味的待遇也挺好的啊。”
  qd另一端的林水再次骂了一声,“妈的,你还真以为你是个人物了。喊你来是看得起你。还对待遇看的不重,能不能不要这么虚伪。”
  自己好歹也是一个经理,亲自邀请你一个新人,居然这么不给面子。
  林水骂骂咧咧的退出了qd号。
  从对方的回话来看,他知道已经没有继续聊下去的必要了。
  再加上能不能把李凡挖过来,林水其实并不太在意。
  他不认为李凡一个新人能翻起什么大风浪。
  只是刘仁对李凡看得好像挺重。没完成任务,免不得又要被骂一顿。
  “妈的,最近怎么这么倒霉!”
  来到社长办公室。
  “社长,李凡那厮好像看不起我们阳光儿童,不愿意过来。说是过不了多长时间,趣味就会超越阳光……”
  林水添油加醋的将李凡拒绝的事情说了一遍。
  说完,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刘仁的脸色。
  还好,刘仁还比较平静,只是说了一句:“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这就没事了?
  林水有些不敢相信。
  直到他平安的走出刘仁的办公室,才仿佛好像想到了什么。
  待林水出去后,刘仁坐在椅子上,用手轻轻的敲击着办公桌面,陷入思索之中。
  他现在突然又有些不想这么快就把李凡挖过来了。
  他要让李凡继续呆在趣味,他要把拥有李凡的趣味打倒。
  这样做,不仅能让唐权彻底绝望,同时还能挫一挫李凡的锐气。
  新人嘛,有些锐气是难免的。
  只有给他一些打击,才能让他认清现实。
  到时候,不用自己邀请。
  李凡就得乖乖的哭着求着要加盟了。
  至于他能不能打倒李凡,他从来没担心过这个问题。
  李凡是厉害,却最终只是一个新人。阳光拥有这么多优秀的作者,甚至还有现在的童话第一人,阳洁。
  他找不到自己会输的理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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