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那一袭红衣(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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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夜大雨,朝阳却是早早地爬了出来。
  今天的格斯.尼克勒斯三十五岁,今天的他还是一个不羁浪子。
  格斯并不知昨夜的大雨,他闭上眼还是昨夜的狂欢。
  十九度的阳光洒在脸上,暖暖的,痒痒的。哇!这个世界是如此美好。
  格斯深爱这个世界,也深爱昨晚那个姑娘白白的肚皮。
  他想起了自己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
  格斯非常非常不明白,这个世界充满了阳光,充满了欢笑,那位倔强的哥哥为什么一定要去改变这世界呢?
  那位倔强的哥哥所理想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呢?
  格斯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些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
  他的哥哥诺斯.尼克勒斯是整个意国的英雄,在这双羽翼下,他可以毫无顾忌的成长。
  说起来格斯的身世,稍微有些复杂。
  诺斯.尼克勒斯比他大了十八岁,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其中复杂的过程格斯也不甚清楚,格斯只知道,他们共同的父亲抛弃了诺斯的妈妈,然后娶了身为当红明星的妈妈。不久格斯出世,母亲却因难产而死。
  他的出生从一开始便就意味着要背负某种罪孽。
  格斯的童年非常不美好,那位深爱母亲的父亲并不爱他,甚至像垃圾一样厌恶他。
  可他跟哥哥诺斯的关系却出奇的好。
  在某一天晚上,父亲又动手打他了。这一次是要打死他,要他去给因他死的母亲去偿命。
  然后格斯就看到了血。
  那真是一个不能去回忆的傍晚。
  诺斯用桌上的水果刀亲手杀死了他们的父亲。
  “以后我来保护你。”当时诺斯这么说。
  小时候格斯一直以为哥哥也是那位只比诺斯还要小一岁的母亲所生。
  后来长大了才逐渐明白,原来正是自己母亲的出现,才令他们的父亲抛弃了诺斯的母亲。
  他不明白为什么哥哥会对自己这么好,好的超乎一切,甚至可以为了他杀死父亲。
  这个问题困扰了格斯许多年。
  一直在他三十岁的时候,无意中才解开了这个谜团。
  原来格斯的母亲曾是哥哥诺斯的情人,他们的父亲在知道一切的情况下,却仍旧横刀夺爱,利用自己的权势,强迫母亲嫁给了他。
  “哥哥心中一直都是恨父亲的吧……”
  对于早已被尘埃埋没的事情,格斯没兴趣扒开看个究竟。他只是替母亲惋惜,要是没有父亲横刀夺爱,那她应该是极其幸福的吧。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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