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6章 第一首英语诗(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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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的深处。”
  ……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沾染。
  啊,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因此走出了这迥异的旅途。”(emmm,为了方便各位阅读,我将这首诗翻译成了中文……)
  张重不疾不徐地将这首《未选择的路》读了出来。
  这是他非常喜欢的一首现代英文诗,也是诗人罗伯特·佛罗斯特最著名的诗歌之一。
  罗伯特是一位遵从传统韵律形式的新时代诗人,喜欢用旧形式表达新内容。
  他的诗总是用一些浅显易懂的口语,平缓,宁静。
  他的诗总是遵从传统的韵律形式,比如押韵的双行体、三行体、四行体、十四行体,他都写得相当出色。
  在华夏诗中,有平仄韵脚,而英语诗里,韵律往往体现在四个主要音步——抑扬格、抑抑扬格、扬抑格、扬抑抑扬格,而抑扬格又是迄今为止最常见的诗行。罗伯特正偏爱抑扬格,因为抑扬格节奏鲜明、持续舒缓,有恬静之美。
  正因为这首诗用词并不晦涩,所以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听懂了。
  但是这首诗听着简单,却让人有一种像是在听音乐的感觉,节奏和律动感很强。
  乍听起来是一首普通的叙事诗,但是细细一琢磨,却又能琢磨出很多更深层次的东西来。
  当然,大部分人在听到一首诗的时候,首先给到他们的是第一感觉。
  第一感觉很好。
  这就是大部分人的第一感觉。
  不过现场也有人愁眉苦脸。
  就在台下不远处,担任此次同声传译的华夏学系的副教授何塞感觉自己的脑细胞这会儿都用得差不多了。
  pz之前的演讲倒也还好,翻译起来虽然有些难度,但是只要把意思表达出来就行。
  但是到了这首诗……
  虽然也没用到什么晦涩的词汇,但是翻译难度却很大。
  诗歌的精炼不同于一般的文学作品,想要把原作的韵味翻译出来,这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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