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1章 挑战潜规则!(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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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丝们在反思,在交流,在争论。
  “支持包租夫妇!”
  “其实,我觉得人家一公布恋情,一结婚生子就吵着要脱粉的,应该都是未成年吧?”
  “嘿,大叔,别把我们未成年当做脑残好吧?其实我们还是分的很清楚的,只有脑残粉才会这么做!”
  “现在还真没多少脑残粉了,我说句公道话吧,其实我感觉,这应该是历史遗留问题。”
  “我年纪略大,小鲜肉红红火火的时候就已经整天泡在网上了,所以我觉得,这是那时候就留下来的问题。
  小鲜肉没有作品,只有颜值,还特么跟娘炮一样,所以喜欢他们的人,都是喜欢他们的颜值,也就是所谓的脑残粉。
  这些粉丝肯定是没办法接受自己的‘爱豆’谈恋爱和结婚的,因为这就是脑残粉的老公和老婆丫~!
  久而久之……这事儿吧,也就妖魔化了,搞的好像明星和艺人谈恋爱,结婚什么的,就十恶不赦,大逆不道了一样。”
  “嚯,楼上的长篇大论,却狗屁不通,从香江时期,这种风气就已经盛行了好吧?或许这真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却绝对不是从小鲜肉时期开始的!”
  “不管你们怎么说,我还是觉得,我喜欢的明星如果要结婚的话,我就会选择脱粉……怎么说呢,你们说我脑残也好,不理智也罢,但我喜欢的就是他这个人!
  他都结婚了,不属于我了,我还喜欢他干什么?
  就仿佛是一场梦吧,梦醒了,对他的喜欢也就结束了。
  什么?这对明星和艺人不公平?可这世界上哪里有绝对的公平?他们选择了这一行,就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就要遵守这一行的规则!
  年轻明星不能谈恋爱这事儿,虽然不是规则,但已经是潜规则了吧?”
  粉丝们各抒己见。
  很多人认为林毅和薛瑶两口子说的很对,也表示支持。
  但……
  同样也有不少人认为这完全就是在偷换概念。
  谁说你们明星和艺人不是人了?
  谁不准你们谈恋爱结婚了?
  只不过你们谈恋爱就没办法继续大红大紫的赚钱,所以你们自己不谈而已!
  而你们在那之前所赚的钱,早就已经是绝大部分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了好吧?
  所以……
  想要钱,又想要幸福什么?
  天底下的好事儿全都被你们占了,凭啥?
  这种言论虽然是歪理,但支持的人却不少。
  啥?
  你们说恋爱是恋爱,人家恋爱,为什么就要丢了工作?难道他恋爱就不出作品,就不工作了?
  抱歉,我们不听!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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