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四章 路边歌者(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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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悠闲而又充满着幸福的味道。
  乌城,本就是一座闲适的城市。而这里的人们也大都是悠闲的人。这种悠闲并不是说他们无所事事,而是他们懂得生活。
  知道什么时候该忙碌,什么时候该休息。不要小看了这一点,这一点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做不到。
  迎着这样的人群,连人的心情都会变得舒适无比。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忽然,一阵吉他声响起,在街边不远处的一个公园中传来了沧桑的歌声。
  陈奕迅的《好久不见》,声线慵懒,似乎在倾诉着什么,周围吸引了很多人在驻足观看。
  李敏佳也被这歌声所吸引。
  “陈锐,我们也过去看看好不好?”李敏佳拉着陈锐的胳膊问道。
  “好啊,走吧。”
  陈锐没有拒绝,这种有故事的声音陈锐也想去看看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地方并不远,所以陈锐两人很快就来到了演唱者旁边。
  此时已经有十几个人围在那里倾听。
  “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歌声迷人动听,周围的人都是陶醉的模样。
  那流浪歌手穿着一件破旧的牛仔外套,背负着一把吉他,正在弹奏,像是一个诗人一般,在娓娓道来。
  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一个流浪于红尘中的浪子,充满了不羁,但是却又是沧桑孤独的人。
  稀疏的胡子在他的下巴冒根,为他增添了岁月的痕迹。
  唱着歌,他的眼神柔情似水,像是要将人化开一般。
  真是一个充满魅力的人啊,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演唱。
  陈锐很快就发现了奇怪的一点,那就是这个人的面前并没有摆放任何可以放钱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个人并不是在街头卖唱,所以只是一时兴起吗?
  陈锐仔细一看,果然,这人身上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是价值都不菲,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买的起的。
  他的身上十分干净,手指更是纤长白嫩,绝非一个贫穷的人。
  而且那把吉他,价格绝对不是几百块的货色。
  这是一个有钱人啊。陈锐在瞬间得出了结论。
  不过这些都不关陈锐的事情,遇到这样的人,除了欣赏之外,默默地看着就好了。不过看起来这位仁兄大概真的只是一时兴起而已。
  一曲歌罢,周围的人都鼓起掌来。
  那人微微一笑,男性荷尔蒙更是爆棚。周围有些姑娘看到了都不由得尖叫出声。
  实在是太帅了!
  那人五官精致,再加上成熟的胡渣,简直就是大叔控的最爱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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