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七章 账本(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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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妇人自称是胡文雍的妻子林氏,和胡文雍一起生活了几十年,过了多年清贫的日子,好不容易攒了那么点家产,却被杨不悔带人抄家了,财产全部被带走了。
  她认为她的丈夫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还认为不应该抄她的家。
  许春花冷哼一声,“你的丈夫胡文雍贪污了十万两银子,他有何冤屈?”
  林氏辩解说,那是他们自己挣的钱,并不是贪污而来的。
  许春花问她,他们是如何挣钱的。
  林氏说他们有自己的产业。
  许春花眼神一亮,正好借此机会,从林氏这里打探打探胡文雍的底细,问他们都有什么产业。
  林氏告诉她,他们现在的财产就是一家粮店,靠买卖粮食赚钱。
  许春花听到这件事,眼睛陡然亮了一下,这个情况之前并没有任何人提起过,就连胡文雍自己,也从来没有说过只字片语。
  她打听他们家粮店的事。
  林氏噼里啪啦全部说了出来。
  他们的粮店位于城中心的位置,出售小米,小麦等物,粮店的名字叫做不是粮店。
  许春花恍然地说道,“原来那是你家的粮店哦。”
  她当初刚来林州城时,在全城巡查的时候,去过不是粮店。
  当时看到这个粮店的名字,她笑了一下,觉得这个名字起的非常具有后现代的创意性,不像这个时代的人起的。
  她就向胡文雍打听不是粮店的信息,胡文雍给出的信息说,这个店的老板姓林,在外地,这是他在老家置办的一个产业。
  许春花问具体的信息,胡文雍就推说不清楚了。
  原来,胡文雍当时对她说道话,全是骗她的。
  许春花的眼里闪过一抹寒光,又有一些自责。
  看来自己之前的戒备心不够强啊,秉承与人为善的处世观,结果忽略了身旁的胡文雍,让这个老狐狸在自己眼皮子低下活跃了几个月。
  这是她的一个巨大的失误,她告诉自己,要引以为鉴,以后不犯这样的错误。
  许春花向林氏问明白了这个粮店的经营情况,原来这个粮店的生意还不错,基本上每天都能卖出去几十两银子,好的时候还能卖到上百两。
  许春花又向她深究,这些粮食都卖给哪儿了。
  林氏的眼神有些躲闪,不愿意说。
  许春花直接问道,“是不是卖给各种面馆了,而且是和胡文雍有关系的面馆?”
  林氏一愣,愕然道,“你怎么知道的?”
  许春花道,“我猜就是这么一回事。”
  这个道理和现在是一样的,有一些官员的妻子或者亲人,借着官员的名字,开一家皮包公司,就能空手套白狼,赚很多钱。
  说白了,来这样的公司,买东西是假的,维护关系倒是真。
  她又问林氏,她们粮店的粮食都是从哪里进购的,林氏表示,粮食都是从乡下的一些地主家收上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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