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失散(1 / 3)
第二十九章失散
邵峻琪迎着夜色向山上走,下方的城市晕晕点点的灯火,全都是绚烂到极致的朦胧色彩。风声呼啸过他的耳畔,拨通的号码一直都传出忙音,嘟嘟嘟的冰冷拒绝回答。
他把手机挂掉,其实完全没什么必要。唐允不会失踪,她的行踪一向好找,往常如果不是把自己圈在小屋子里,那就一定是来了这里。
半山腰上环带般的公墓群在他视野中慢慢出现,他紧赶慢赶的走了上去。
自从唐允父亲死后她得过一段时间的自闭症,具体表面就是不爱与人交流,可能是因为她本身就抵触社会交际的缘故,习惯一直延续到了今日。即使休了假她也不会轻易出门,经常在幽暗的环境里一呆就是很久。
而这里,是她第二个爱来的地方。
不是喜欢,只是愈发的依赖和逃避而已。
唐允父亲的墓地。
“唐允?”他试着喊道,在密密麻麻的石碑中找到一个唐允并不容易。更可况那是一个自闭症突然犯了的唐允。自闭症患者会讨厌和旁人交流,他们坚定地认为自己能应对所有事情。那种盲目的自信会把健康的身体摧毁,直到本来完好的精神崩溃为止。
简单的来说,就是得了自闭症的人都相信自己不用和别人交际,也能把自身的压力和痛苦消化掉,而那无异于饮鸩止渴,最后积蓄的负面情绪越来越多,会崩溃乃至发疯掉。
他和唐允相识了这么多年,以为她早就好了。除了偶尔在思念父亲的时候会表现的像儿童一样,其他的能力都和正常的成年人没什么不同。如果她放弃掉复仇,也许能过上平静和完整的人生。
但事实看来显然不是这样。
他徘徊了几圈,最后在其中一排找到了蜷缩在石台上的唐允。她头发都流泻到石头下,像是黑色的墨水,脚下放着一束百合,手机扔在三米开外,正在疯狂的闪着亮光。
石台上的女孩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
“风很大。”邵峻琪坐到旁边的墓台前,也不管是不是冒犯墓主人了。唐允穿着薄薄的西装外套,她的免疫力还没好到可以吹一夜风也不感冒,中学几年吃的药片有她体重那么沉了。
唐允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水珠,显然是刚哭过。
“邵凛空找你找疯了,你不跟他说一声么....”他轻声说,对于这个软弱的女孩他毫无办法。如果她叛逆可以打她耳光,如果蠢笨就教她念书,如果她不听话还可以用绳子。可是软弱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无能为力的东西,光是眼泪的分量就够杀死一个人的。
每当唐允流泪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被杀死了一遍。
唐允的痛苦是对他的凌迟,他对于她的喜欢则是刀,又残忍又锋利。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眼睁睁看着肉被挖出去,泥被填进来,而他默默享受着疼痛感,无能为力。
“我们私奔吧。”他抚摸着唐允的长发,“到美国到欧洲到澳大利亚,总有个地方找不到你和我,我们可以在新西兰养头鸵鸟,让你天天喂它胡萝卜吃。租一栋半旧不新的小房子,可以看到夕阳的那种。”
我想和你在一起。
生生世世在一起。
是拉着手永远不分开的那种,即使吃饭喝酒睡觉出门也想拉着你,又长情又矫情,陪着你到地老天荒或是有一个先死的时候。
“我不爱吃生菜。”她喃喃道。
“那就都喂给你的鸵鸟吃,据说新西兰的镇上交通都不方便,可以直接开着拖拉机进城。”
“那路一定很硬。”她说道。
“反正你也能开拖拉机,世界上就没有你学不会的东西。化学实验你不也是看一眼就会了吗?”
唐允睁开眼,“邵峻琪,你为什么总是这么讨厌。”
他微笑,“我的讨厌在于你不喜欢我啊。”
非常好看,非常让人讨厌不起来。 ↑返回顶部↑
邵峻琪迎着夜色向山上走,下方的城市晕晕点点的灯火,全都是绚烂到极致的朦胧色彩。风声呼啸过他的耳畔,拨通的号码一直都传出忙音,嘟嘟嘟的冰冷拒绝回答。
他把手机挂掉,其实完全没什么必要。唐允不会失踪,她的行踪一向好找,往常如果不是把自己圈在小屋子里,那就一定是来了这里。
半山腰上环带般的公墓群在他视野中慢慢出现,他紧赶慢赶的走了上去。
自从唐允父亲死后她得过一段时间的自闭症,具体表面就是不爱与人交流,可能是因为她本身就抵触社会交际的缘故,习惯一直延续到了今日。即使休了假她也不会轻易出门,经常在幽暗的环境里一呆就是很久。
而这里,是她第二个爱来的地方。
不是喜欢,只是愈发的依赖和逃避而已。
唐允父亲的墓地。
“唐允?”他试着喊道,在密密麻麻的石碑中找到一个唐允并不容易。更可况那是一个自闭症突然犯了的唐允。自闭症患者会讨厌和旁人交流,他们坚定地认为自己能应对所有事情。那种盲目的自信会把健康的身体摧毁,直到本来完好的精神崩溃为止。
简单的来说,就是得了自闭症的人都相信自己不用和别人交际,也能把自身的压力和痛苦消化掉,而那无异于饮鸩止渴,最后积蓄的负面情绪越来越多,会崩溃乃至发疯掉。
他和唐允相识了这么多年,以为她早就好了。除了偶尔在思念父亲的时候会表现的像儿童一样,其他的能力都和正常的成年人没什么不同。如果她放弃掉复仇,也许能过上平静和完整的人生。
但事实看来显然不是这样。
他徘徊了几圈,最后在其中一排找到了蜷缩在石台上的唐允。她头发都流泻到石头下,像是黑色的墨水,脚下放着一束百合,手机扔在三米开外,正在疯狂的闪着亮光。
石台上的女孩闭着眼睛,像是睡着了。
“风很大。”邵峻琪坐到旁边的墓台前,也不管是不是冒犯墓主人了。唐允穿着薄薄的西装外套,她的免疫力还没好到可以吹一夜风也不感冒,中学几年吃的药片有她体重那么沉了。
唐允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水珠,显然是刚哭过。
“邵凛空找你找疯了,你不跟他说一声么....”他轻声说,对于这个软弱的女孩他毫无办法。如果她叛逆可以打她耳光,如果蠢笨就教她念书,如果她不听话还可以用绳子。可是软弱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无能为力的东西,光是眼泪的分量就够杀死一个人的。
每当唐允流泪的时候,他就觉得自己被杀死了一遍。
唐允的痛苦是对他的凌迟,他对于她的喜欢则是刀,又残忍又锋利。让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只能眼睁睁看着肉被挖出去,泥被填进来,而他默默享受着疼痛感,无能为力。
“我们私奔吧。”他抚摸着唐允的长发,“到美国到欧洲到澳大利亚,总有个地方找不到你和我,我们可以在新西兰养头鸵鸟,让你天天喂它胡萝卜吃。租一栋半旧不新的小房子,可以看到夕阳的那种。”
我想和你在一起。
生生世世在一起。
是拉着手永远不分开的那种,即使吃饭喝酒睡觉出门也想拉着你,又长情又矫情,陪着你到地老天荒或是有一个先死的时候。
“我不爱吃生菜。”她喃喃道。
“那就都喂给你的鸵鸟吃,据说新西兰的镇上交通都不方便,可以直接开着拖拉机进城。”
“那路一定很硬。”她说道。
“反正你也能开拖拉机,世界上就没有你学不会的东西。化学实验你不也是看一眼就会了吗?”
唐允睁开眼,“邵峻琪,你为什么总是这么讨厌。”
他微笑,“我的讨厌在于你不喜欢我啊。”
非常好看,非常让人讨厌不起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