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五十章 黑暗中的人影(求订阅)(3 / 3)
我突然出现在了一栋别墅的大门外,武医生站在中间,我,贱人卓,白院长和流血尸四个人,正围绕着他。
我们四个人,被武医生用瞬间移动术一秒钟之内,转移到了这栋别墅门面了。
之前只是旁观,这一次亲身体验了被瞬间转移,我们所有人都很兴奋,武医生这个技能真的太强大了。
有这瞬间移动术,就算碰到再危险的情况,也能从现场逃脱,这简直是无解的能力。
我看着眼前的这栋别墅,又看了下四周,发现这里居然是台湾山庄,门牌号是170号。
看到我们居然在台湾山庄里,我又想起来以前来这里找小萱的那些事情。
武医生,他居然住在台湾山庄里,我没有想到当医生这么赚钱,武医生居然住这么好的别墅。
武医生说,我们暂时住在他家,这里很安全,父亲,表哥和山麻他们,应该不会找到这里来的。
这一段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我们几个人在别墅里,就像来度假一样,瞬间都放松了。
我们住在别墅的二楼,流血尸的情况比较复杂,他身上的血全部都是毒血,而且浑身上下散发一股腥臭味,到了武医生家以后,武医生一度要把他送走。
可是白院长说不行,要武医生让流血尸留下来。
最后武医生没有办法,他就把他家别墅地下室的一个房间,收拾处理给流血尸住,让流血尸不要到他家上面来,有事情再下去找他。
我们五个人,在武医生家里呆了几天。
这中间,我,贱人卓,白院长和武医生,曾经回了一趟医院,到血库里面找血喝,照样是武医生用瞬间移动术,下一秒就出现在医院血库里面了。
我们直接杀到了血库里面,每个人都喝饱了血,还带了一堆的血袋回来,放冰箱里存着。
贱人卓,他这是第一次吸血,他就像是失控的野兽一样。
他,也和我一样,变成了吸血尸了。
我们喝完了血,四个人再次瞬间移动,回到了武医生家别墅里。
本来所有一切事情都好好的,可是到了第五个晚上,还是发生了一些可怕的事情。
大概凌晨十二点半的时候,所有人都睡了,我突然产生了吸血的冲动,想到了一楼冰箱里面还有一些血,就下了一楼。
这个时间已经很晚了,二楼和一楼灯全部都关了。
平常我也没注意看,别墅的开关在哪里,就摸着黑,到了一楼找到了冰箱的位置。
我打开了冰箱,从里面取出了一袋血,贪婪地喝了起来,喝到一半的时候,我的眼睛的余光,好像瞄到了突然有个影子,从我的身后跑了过去。
因为冰箱打开,冰箱里面的灯透出来一点余光,可以看见周围大概的情况。
一开始我以为我是看错了,可是很快,那个影子,再次从我的旁边经过。
这一次我连忙就回头一看,结果就看见了,在我身后大概五六米的地方,正站着一个人…… ↑返回顶部↑
我们四个人,被武医生用瞬间移动术一秒钟之内,转移到了这栋别墅门面了。
之前只是旁观,这一次亲身体验了被瞬间转移,我们所有人都很兴奋,武医生这个技能真的太强大了。
有这瞬间移动术,就算碰到再危险的情况,也能从现场逃脱,这简直是无解的能力。
我看着眼前的这栋别墅,又看了下四周,发现这里居然是台湾山庄,门牌号是170号。
看到我们居然在台湾山庄里,我又想起来以前来这里找小萱的那些事情。
武医生,他居然住在台湾山庄里,我没有想到当医生这么赚钱,武医生居然住这么好的别墅。
武医生说,我们暂时住在他家,这里很安全,父亲,表哥和山麻他们,应该不会找到这里来的。
这一段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我们几个人在别墅里,就像来度假一样,瞬间都放松了。
我们住在别墅的二楼,流血尸的情况比较复杂,他身上的血全部都是毒血,而且浑身上下散发一股腥臭味,到了武医生家以后,武医生一度要把他送走。
可是白院长说不行,要武医生让流血尸留下来。
最后武医生没有办法,他就把他家别墅地下室的一个房间,收拾处理给流血尸住,让流血尸不要到他家上面来,有事情再下去找他。
我们五个人,在武医生家里呆了几天。
这中间,我,贱人卓,白院长和武医生,曾经回了一趟医院,到血库里面找血喝,照样是武医生用瞬间移动术,下一秒就出现在医院血库里面了。
我们直接杀到了血库里面,每个人都喝饱了血,还带了一堆的血袋回来,放冰箱里存着。
贱人卓,他这是第一次吸血,他就像是失控的野兽一样。
他,也和我一样,变成了吸血尸了。
我们喝完了血,四个人再次瞬间移动,回到了武医生家别墅里。
本来所有一切事情都好好的,可是到了第五个晚上,还是发生了一些可怕的事情。
大概凌晨十二点半的时候,所有人都睡了,我突然产生了吸血的冲动,想到了一楼冰箱里面还有一些血,就下了一楼。
这个时间已经很晚了,二楼和一楼灯全部都关了。
平常我也没注意看,别墅的开关在哪里,就摸着黑,到了一楼找到了冰箱的位置。
我打开了冰箱,从里面取出了一袋血,贪婪地喝了起来,喝到一半的时候,我的眼睛的余光,好像瞄到了突然有个影子,从我的身后跑了过去。
因为冰箱打开,冰箱里面的灯透出来一点余光,可以看见周围大概的情况。
一开始我以为我是看错了,可是很快,那个影子,再次从我的旁边经过。
这一次我连忙就回头一看,结果就看见了,在我身后大概五六米的地方,正站着一个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