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回 抢包2(1 / 2)
“打人啦,打人啦,快来人来评评理啊……”公鸭发挥了他那独特的嗓子,像杀猪一般的大声了起来。
“老子今天不打你,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胖男人左手抓着公鸭的衣领,右手便朝公鸭的脸上扇去。
盛怒之下的他,显然都忘记自己右手的咯吱窝里还夹着有钱包的事情了。
他的右手刚一抬起来,咯吱窝里的钱包,便顺势掉在了地上。
早已经在旁边等的不耐烦的断手,此刻见钱包掉地,马上一个恶狗扑食的动作,用左手捡起了钱包,便撒开了腿朝车站外跑去。
“哎呀喂,胖子,你的钱包被人捡去了……”被公鸭那独特嗓子吸引过来的人群里面,有一个围观群众善意的提醒道。
胖男人的右手还没有落到公鸭的脸上去,就听到有人说自己的钱包被人捡去了。
他的右手,僵持在了半空中……
他一回头,一分神,左手抓着公鸭的衣领上的力气,不自觉的小了许多。
公鸭见断手已经得了手,而且胖子现在也已经为掉钱包的事情分了神,公鸭的身子稍微一挣扎,便挣脱了胖子的手。他如挣脱了缰绳的野马一般,飞也似的朝自己前面的方向跑去……
公鸭逃跑的方向,正是和断手逃跑的方向是相反的。
整件事情,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所以胖子站在原地,一时傻愣住了,他看看断手逃跑的方向,又看看公鸭逃跑的方向,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往哪边追去……
“胖子,你还不去追啊?”周边有个幸灾乐祸的群众问道。
“追哪边啊?”胖子下意识的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了……”围观群众笑嘻嘻的说道。
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的略根性,在这里就很好的体现出来了。
胖子楞了一下,忽然撒开他的胖腿,朝着车站外——断手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打架和钱包相比,当然还是钱包比较重要。
虽说胖男人也就晚了断手半分多钟的时间,可是这半分钟对于一直健步如飞、风弛电掣的断手来说,已经为他争取了足够多的逃跑时间。
断手刚才捡起了胖男人地上的钱包,忙撒开了腿的朝着车站外跑去。一出车站的大门,他便按照事先3个人计划好的部署,拐了一个弯,来到了小哑巴所在的那个小巷子门口,将钱包远远的抛给了小哑巴后,断手便继续的朝另外一个方向快速的跑去。
这样做的话,有3点好处:
一是,这样断手即使被胖男人追上,也会因为在断手的身上搜不到钱包,也就是所谓的赃物。这样即使是去了警察局,他们也奈何不了断手!
二是,如果真的被胖男人跟上,但是还没有抓到断手的时候,断手把钱包抛给了小哑巴,胖男人一定又会站在原地楞一下,心里会盘算一下该继续追谁?
而往往就在人一发楞的功夫,又会为断手,或者小哑巴,争取更多的逃跑时间。
三是,两个人分开跑路,往往不会容易被人发现。特别是小哑巴的年纪那么小,更不会有多少人来注意到他。当然人们也就更想不到,钱包居然会在那个5岁的小孩子身上!
小哑巴接过断手抛过来的钱包,把钱包的钱都通通的掏了出来。然后随手把钱包扔在了小巷子里的垃圾堆里。
把原本属于钱包里那厚厚的一叠钱,裹成了几个卷,放进了自己的破衣服和破裤子的包包里,小哑巴便大摇大摆的从小巷子里面走了出来。
小哑巴身上所穿的衣服、裤子,并不是那么的合体。东叔是不可能为他们量体裁衣,给他们各自购买新衣服的。所以他们这群流浪小偷的身上的衣服鞋袜,要么是在外面捡的,或者顺手牵羊的,要么就是捡比自己大的哥哥们穿不下的衣服。
所以小哑巴身上那硕大的衣服塞进去了厚厚的几叠钱,从外表来看,一点也看不出来。
他顺着街道,慢慢的往附近有几个经济酒店的方向走去。 ↑返回顶部↑
“老子今天不打你,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胖男人左手抓着公鸭的衣领,右手便朝公鸭的脸上扇去。
盛怒之下的他,显然都忘记自己右手的咯吱窝里还夹着有钱包的事情了。
他的右手刚一抬起来,咯吱窝里的钱包,便顺势掉在了地上。
早已经在旁边等的不耐烦的断手,此刻见钱包掉地,马上一个恶狗扑食的动作,用左手捡起了钱包,便撒开了腿朝车站外跑去。
“哎呀喂,胖子,你的钱包被人捡去了……”被公鸭那独特嗓子吸引过来的人群里面,有一个围观群众善意的提醒道。
胖男人的右手还没有落到公鸭的脸上去,就听到有人说自己的钱包被人捡去了。
他的右手,僵持在了半空中……
他一回头,一分神,左手抓着公鸭的衣领上的力气,不自觉的小了许多。
公鸭见断手已经得了手,而且胖子现在也已经为掉钱包的事情分了神,公鸭的身子稍微一挣扎,便挣脱了胖子的手。他如挣脱了缰绳的野马一般,飞也似的朝自己前面的方向跑去……
公鸭逃跑的方向,正是和断手逃跑的方向是相反的。
整件事情,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所以胖子站在原地,一时傻愣住了,他看看断手逃跑的方向,又看看公鸭逃跑的方向,一时间,不知道自己该往哪边追去……
“胖子,你还不去追啊?”周边有个幸灾乐祸的群众问道。
“追哪边啊?”胖子下意识的问道。
“这个,我也不知道了……”围观群众笑嘻嘻的说道。
正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的略根性,在这里就很好的体现出来了。
胖子楞了一下,忽然撒开他的胖腿,朝着车站外——断手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打架和钱包相比,当然还是钱包比较重要。
虽说胖男人也就晚了断手半分多钟的时间,可是这半分钟对于一直健步如飞、风弛电掣的断手来说,已经为他争取了足够多的逃跑时间。
断手刚才捡起了胖男人地上的钱包,忙撒开了腿的朝着车站外跑去。一出车站的大门,他便按照事先3个人计划好的部署,拐了一个弯,来到了小哑巴所在的那个小巷子门口,将钱包远远的抛给了小哑巴后,断手便继续的朝另外一个方向快速的跑去。
这样做的话,有3点好处:
一是,这样断手即使被胖男人追上,也会因为在断手的身上搜不到钱包,也就是所谓的赃物。这样即使是去了警察局,他们也奈何不了断手!
二是,如果真的被胖男人跟上,但是还没有抓到断手的时候,断手把钱包抛给了小哑巴,胖男人一定又会站在原地楞一下,心里会盘算一下该继续追谁?
而往往就在人一发楞的功夫,又会为断手,或者小哑巴,争取更多的逃跑时间。
三是,两个人分开跑路,往往不会容易被人发现。特别是小哑巴的年纪那么小,更不会有多少人来注意到他。当然人们也就更想不到,钱包居然会在那个5岁的小孩子身上!
小哑巴接过断手抛过来的钱包,把钱包的钱都通通的掏了出来。然后随手把钱包扔在了小巷子里的垃圾堆里。
把原本属于钱包里那厚厚的一叠钱,裹成了几个卷,放进了自己的破衣服和破裤子的包包里,小哑巴便大摇大摆的从小巷子里面走了出来。
小哑巴身上所穿的衣服、裤子,并不是那么的合体。东叔是不可能为他们量体裁衣,给他们各自购买新衣服的。所以他们这群流浪小偷的身上的衣服鞋袜,要么是在外面捡的,或者顺手牵羊的,要么就是捡比自己大的哥哥们穿不下的衣服。
所以小哑巴身上那硕大的衣服塞进去了厚厚的几叠钱,从外表来看,一点也看不出来。
他顺着街道,慢慢的往附近有几个经济酒店的方向走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