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4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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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队长,你这价格有点贵了。你都说了这房子风水不好。再说了,就是我们京市,租个房子,一个月五块钱也尽够了。”
  不过那只是小单间而已。
  “那就两块五,不能再少了,再少村里人会有意见。”沈忠明很快就做了让步。这白捡的钱,不要白不要。
  “那若是要买呢?得多少钱?”
  对于程瑶来说,自然是把东西划归到自己的名下才合适。
  租住的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让人赶出去。
  “程知青要落户到我们大队?”沈忠明是真的没想到程瑶会这么问。
  一般来说,除非知青要落户,才会倒腾房子。
  但程瑶一个女娃子,完全没必要啊。
  女娃子落户,直接嫁人就成。
  难道是眼前这个女娃子是来到他们这小地方避难的?
  沈忠明也听说现在大城市闹腾得厉害,聪明且有权势的人要么躲去了海外,要么就去了江那边。
  这程瑶又是要买房子,又是要落户的,搞不好正的出身不太正。
  程瑶可没想到,自己就是想找一个遮风挡雨属于自己的居所,却引发了大队长如此多的联想。
  “大队长,你想哪儿去了,我户口是京市的,怎么可能落户到这个地方。”程瑶的笑容里适时的带了点儿鄙视。
  沈忠明见状,才压下自己的疑虑。
  “大队长,我就是顺嘴问问而已。”若是合适,她就直接买下。不合适就当她没说。
  直接租着住也成。
  沈忠明寻思了下,“你要的话,二百。这宅子的用料还是很好的,院子也宽敞,你在院子里种些菜也方便。”
  程瑶心说,这价格倒是不贵。
  “二百的话,我直接买了。”租房跟买房,程瑶更喜欢买房。
  沈忠明:“!”
  “你个小女娃,开什么玩笑呢。这买房是说买就买的吗?得不得跟你爸妈商量?”沈忠明更想说的是,你手里有这一大笔钱吗?
  但眼角的余光一下子瞄到了程瑶手腕上戴着的手表,啧,这个手表就得二百来块钱了。
  看来这程瑶手里抓着一大把的钱,买这个房子绰绰有余。
  沈忠明猜测,这程瑶手中怕是有个三四百块钱。否则不能拿出二百来买房子。
  甚至更多。
  乖乖,这个女娃娃可真有钱。
  沈忠明瞬间就想把程瑶给扒拉到自己家来。
  他一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已经结婚,二儿子跟三儿子正值婚龄,跟程瑶的年纪很是相配。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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