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攻城(5 / 7)
两个人这样僵持着,屋外呼呼的一道冷风,似乎一股儿要把门撕裂开一样直接扇开了门。这让屋里的两个人同时受到了惊吓。
闻习元是惊魂未定,一张脸都是白的。
呼延赞低声说:“闻大人这般惊惶失色可不好,眼看,您的皇位都快唾手可得了。”
“皇位?”闻习元冷笑的声音里,倒是听不出什么兴奋的感觉。
那是他爹一生追求的东西,然后,他爹,如今已经人头落地了,被高贞斩的。所以,是时候了,清算闻家与高家的这个仇。
大概很少人知道吧。大部分高卑人都没有想到。他们闻家,其实正是之前,高家一直追杀的欲赶尽杀绝的伏鬼国余孽。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一样。
胡二哥整理着出行的装备时,抬头看到这个天色,忽然想到:“那些人,经常说夜叉夜叉的,王爷是夜叉没有错,可是,谁知道王爷是什么时候的夜叉。”
孟浩明在他身旁,听到他这句话不禁失笑。不懂的人不知道。但是,跟随朱隶打仗的人,却都很清楚胡二哥这话的意思。
朱隶并不喜欢打夜战,更喜欢打凌晨的战。把自己的士兵夜晚养足精神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起进攻,趁敌人守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朱隶的这种动作,比起东胡人,更像草原上的动物本性。
看时辰差不多,是时候要进城了。他们这伙进城准备里应外合的人,处境最为凶险,所以被称之为敢死队。进到城里,基本是单独作战,或者是两三个人一组,兵力少,但是,有可能和城内最精良的部队打。携带的武器,又不能多。全靠自己体力和智慧。
最考验一个士兵的战斗力,在这里了。
说实话,胡二哥挺喜欢这种战术的。因为,在前线上,指挥官叫冲的时候,自己脑袋都根本来不及想怎么做,冲上去了,密集的箭射过来,活下来的,都是幸运居多。相反,这种巷战,考验的全是自己的本事。
朱隶提出让他参加敢死队的时候,胡二哥一口答应了。原因很简单,他有后顾之忧。
想着伏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可能一直跟在朱隶身边。他如果回军队的话,别人之前立战功的时候,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去做。等于升官的路上落后了人家一把。想追回来的话,就不能只在朱隶身边当奴才了。
他是良民出身,也想靠军队这个途径晋升,获得最后像孟浩明这样的一官半职,有自己的府邸,把全家人都接过去住,从此进入贵族的圈子。
孟浩民是他的奋斗目标之一,所以,当初,听说自己要被调去黑镖旗时,他是私底下贿赂过人的,才到了孟浩明底下当护卫。
朱隶呢,其实早都看出他的这些想法了。毕竟都是男人嘛。而且,看着胡二哥确实让人讨喜,朱隶就把这样的好机会,给胡二哥了。
孟浩明也能猜出朱隶的一些想法,所以,胡二哥在这次战役里回来到他率领的队伍时,他把胡二哥调到了自己身边。
可以说,主子想做什么,自己顺着主子的意思去做,绝对没有错。孟浩明很懂得什么时候该拍主子的马屁。
胡二哥在出发之前,拿出了妹子给他的香囊,放在嘴唇边上亲了口。接着,在看见孟浩明衣襟内没有藏仔细了,露出的那个香囊一角,嘿嘿笑道:“孟旗主,是不是春梅姑娘送您的平安符啊?”
孟浩明赶紧把露出的东西往怀里一塞,感觉心窝口都踏实了。
胡二哥是听说过魏香香的事了,见此,不由叹了一声道:“春梅姑娘,我从我妹妹口里知道许多,只是是个好姑娘。”
耳听有其他男人说她好,孟浩明的脸上稍显不悦。
可胡二哥好像没有看到他脸色,径直往下说着:“孟旗主应该是娶魏府的五小姐。五小姐我见过,其实,人也好。”
孟浩明对于魏香香这人,倒是真没有见过面,只是听他人说过。他人口里的魏香香,大多数也是道听途说,十分模糊。主要是因为魏香香深居简出的,没能给外人看到她神秘面纱下面的另一面。
现在听胡二哥一说,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胡二哥说:“那天,王府里办冬至宴,那五小姐坐着王爷的马车过来,我都看见了。”
“只是这样吗?”
“之前,刚好王爷有东西让我送去给五小姐。我送过去的时候,和五小姐说过几句话。感觉,这小姐一点脾气都没有,平易近人,实属难得。不愧是魏老教养出来的女儿。” ↑返回顶部↑
闻习元是惊魂未定,一张脸都是白的。
呼延赞低声说:“闻大人这般惊惶失色可不好,眼看,您的皇位都快唾手可得了。”
“皇位?”闻习元冷笑的声音里,倒是听不出什么兴奋的感觉。
那是他爹一生追求的东西,然后,他爹,如今已经人头落地了,被高贞斩的。所以,是时候了,清算闻家与高家的这个仇。
大概很少人知道吧。大部分高卑人都没有想到。他们闻家,其实正是之前,高家一直追杀的欲赶尽杀绝的伏鬼国余孽。
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一样。
胡二哥整理着出行的装备时,抬头看到这个天色,忽然想到:“那些人,经常说夜叉夜叉的,王爷是夜叉没有错,可是,谁知道王爷是什么时候的夜叉。”
孟浩明在他身旁,听到他这句话不禁失笑。不懂的人不知道。但是,跟随朱隶打仗的人,却都很清楚胡二哥这话的意思。
朱隶并不喜欢打夜战,更喜欢打凌晨的战。把自己的士兵夜晚养足精神了,到了第二天早上发起进攻,趁敌人守备最弱的时候动手。朱隶的这种动作,比起东胡人,更像草原上的动物本性。
看时辰差不多,是时候要进城了。他们这伙进城准备里应外合的人,处境最为凶险,所以被称之为敢死队。进到城里,基本是单独作战,或者是两三个人一组,兵力少,但是,有可能和城内最精良的部队打。携带的武器,又不能多。全靠自己体力和智慧。
最考验一个士兵的战斗力,在这里了。
说实话,胡二哥挺喜欢这种战术的。因为,在前线上,指挥官叫冲的时候,自己脑袋都根本来不及想怎么做,冲上去了,密集的箭射过来,活下来的,都是幸运居多。相反,这种巷战,考验的全是自己的本事。
朱隶提出让他参加敢死队的时候,胡二哥一口答应了。原因很简单,他有后顾之忧。
想着伏燕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他也不可能一直跟在朱隶身边。他如果回军队的话,别人之前立战功的时候,他却没有这个机会去做。等于升官的路上落后了人家一把。想追回来的话,就不能只在朱隶身边当奴才了。
他是良民出身,也想靠军队这个途径晋升,获得最后像孟浩明这样的一官半职,有自己的府邸,把全家人都接过去住,从此进入贵族的圈子。
孟浩民是他的奋斗目标之一,所以,当初,听说自己要被调去黑镖旗时,他是私底下贿赂过人的,才到了孟浩明底下当护卫。
朱隶呢,其实早都看出他的这些想法了。毕竟都是男人嘛。而且,看着胡二哥确实让人讨喜,朱隶就把这样的好机会,给胡二哥了。
孟浩明也能猜出朱隶的一些想法,所以,胡二哥在这次战役里回来到他率领的队伍时,他把胡二哥调到了自己身边。
可以说,主子想做什么,自己顺着主子的意思去做,绝对没有错。孟浩明很懂得什么时候该拍主子的马屁。
胡二哥在出发之前,拿出了妹子给他的香囊,放在嘴唇边上亲了口。接着,在看见孟浩明衣襟内没有藏仔细了,露出的那个香囊一角,嘿嘿笑道:“孟旗主,是不是春梅姑娘送您的平安符啊?”
孟浩明赶紧把露出的东西往怀里一塞,感觉心窝口都踏实了。
胡二哥是听说过魏香香的事了,见此,不由叹了一声道:“春梅姑娘,我从我妹妹口里知道许多,只是是个好姑娘。”
耳听有其他男人说她好,孟浩明的脸上稍显不悦。
可胡二哥好像没有看到他脸色,径直往下说着:“孟旗主应该是娶魏府的五小姐。五小姐我见过,其实,人也好。”
孟浩明对于魏香香这人,倒是真没有见过面,只是听他人说过。他人口里的魏香香,大多数也是道听途说,十分模糊。主要是因为魏香香深居简出的,没能给外人看到她神秘面纱下面的另一面。
现在听胡二哥一说,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胡二哥说:“那天,王府里办冬至宴,那五小姐坐着王爷的马车过来,我都看见了。”
“只是这样吗?”
“之前,刚好王爷有东西让我送去给五小姐。我送过去的时候,和五小姐说过几句话。感觉,这小姐一点脾气都没有,平易近人,实属难得。不愧是魏老教养出来的女儿。”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