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天亮了,就是他们的婚礼(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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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感情是一种很复杂的情绪,他在不知不觉中爱上慕千雪,更因此慢慢接近路晶晶。也曾想过就此成全,成全慕千雪和宋天杨,成全路晶晶对自己的一腔热爱。那时候他就觉得,既然得不到毕生所爱,那就找一个可以爱他毕生的女人也不错。
  他曾以为,那个女人是路晶晶。
  直到,半路杀出来个‘程咬金’,细看之下,他其实又觉得程力配路晶晶根本就没有高攀啊!
  根本就是低就。
  这个男人各方面都很优秀,也很适合路晶晶,能比自己更好地照顾她。那一晚他故意和路晶晶换‘家’住 ,还以为程力会因此对自己阴阳怪气甚至大打出手,可他也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然后便回房洗洗睡了。
  真的睡了。
  只是一个很小的细节,杜宏宇对程力此人有了重新的认识,可这时候他的感觉仍旧很奇妙了,他认可程力的为人,却还是担心路晶晶和他在一起要吃亏。
  那个女人除了年纪大,思想压根就还停留在未成年阶段。天生蛋白质的剩女如何玩得过黑马级的腹黑男?所以,他才会横插一杠子挡在二人中间,倒也不指望路晶晶有一天会感激自己,只是,朋友嘛!他总还是希望她过得幸福,而女人的幸福,其实也包括一点:不随便!
  容易到手的女人,男人总不会那么珍惜,这是男人劣根性,杜宏宇有时候也在想,或者就是因为这种劣根性,所以慕千雪就那么死死牢牢地长在了他的心上,路晶晶却怎么也入不了他的眼。
  不是她不够好,是他的心太小,装进去了一个人,就再腾不出任何的地方给别人。如今,他心里的那个人终将要走向幸福之最,路晶晶这个好姑娘,他也同样想祝福。只是,他印象中程力这小子太能算计人,在没有确定他的真心与否前,他也会替慕千雪好好看着她这个傻闺蜜。
  就算是思嫁,也不能这么急切嘛!
  男人都是贱骨头,吊着一点,才能一直对她好。她现在不懂,总有一天能理解,他可真的一片好心呐!虽然此时此刻,他这颗好‘心’,早已千疮百孔。
  目光迟迟,又落在那方紧闭着的雕花大门前,再过不久,他心爱的女孩,会从那里被另一个男人轻挽着而出,走向他少年时期最崇拜的‘偶像’。他叫了近二十年的三哥,终于要结婚了,娶的是他心里的那朵永远绽放的红玫瑰。这滋味儿太逍魂,尝过后只有一个想法:还不如死了呢!
  纵然心如刀割,纵然痛澈心脾。他还是毅然而来,想陪在这里替她见证一切,见证……她和他的幸福之最!
  小雪,一定要幸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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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觥筹交错,衣香鬓影。
  如此盛大的婚礼,京市近年来能与之比拟的不过两三场。晃着杯中琥珀色的液体,夏谨华唇角的笑意冷冷,勾出一丝毫不掩饰的鄙夷:“一个干女儿而已。”
  一袭宝蓝色紧身礼服,腰线收得极紧,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完美的身线,深v的开领,隐约露出软雪般的半球,恰是能令男人们趋之若鹜的程度。
  是他亲自送来的礼服,只可惜,她放下平素的端庄将自己弄成他想要的模样,可身边的男人,目光却始终只是淡淡。无惊无喜,无波无澜。就是这样,明明他的表现绅士又君子,可她却觉异常难堪。当然了,当一个男人无论你穿什么衣服,或者穿不穿衣服都是同一种表情看你的时候,除了难堪,你还能有什么其它的感觉?
  “如此‘隆重’不会太过了么?”
  闻声,身侧的男人回眸看了她一眼,笑得体贴又温柔:“别羡慕她,你才是夏家的大小姐。”
  “………”
  夏谨华不语,只是微微抿紧了唇,继续无聊地晃着酒杯。
  夏家的大小姐?呵!她算什么夏家的大小姐?
  如果不是她努力将自己变成了京市最年轻的女检察官,又有几个人记得她也姓夏,记得她也系出名门?
  女朋友虽然什么也没有明说,可态度已表明了一切。赵奕辰那样精明,又岂能不知她在想什么?
  又是温文一笑,他下意识地柔声宽慰:“赵家虽然比不过宋家富可敌国,可办一场比这场面要豪华的婚礼,应该不难。”
  “不用了,我不在乎那些虚礼,能过得去就好。”
  “是吗?”勾唇一笑,男人的声音极度配合,却又极度怀疑。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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