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糟心的重生 第3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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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就已经放弃监护权了,对吗?”
  “对。”
  “你当时没有拦一拦吗?”
  “我说应该考虑清楚再做决定。”
  “在当时是没有拦吗?请简要回答,有还是没有?”
  “没有。”
  “为什么?以您的心胸,不至于容不下一个孩子。”
  “我当时存了私心。”林晚照叹道,“带着孩子的女人再嫁,跟不带孩子的女人再嫁,是不一样的。我存了私心,没有狠劝闺女。”
  “不要紧,人无完人。外孙女与女儿,当然是女儿更重要。”林晚照认真说,“以前是这样。但从再见到小特时起,小特更重要,小特最重要。”
  吕律师问,“是补偿心理吗?”
  “我不懂心理不心理的。我已经这把年纪,也没有大见识,不会说那些字话儿。我就想我这孩子吃好的,喝好的,读最好的书,上最好的学,不受人欺负,也不欺负人。我希望她有情有义,希望她有学识有见识,希望她日子过的有滋味儿。”
  “您后悔过吗?当初没有让您的女儿争夺被起诉人的监护权?”
  “除非不是人,怎么可能不后悔?”
  “是后悔的意思,对吗?”
  “对。”
  “您认为当年没有争夺秦特的监护权,是错误,对吗?”
  “当然。”
  “如果被起诉人的监护权一直在您这里,她将会不受任何风雨,无忧无虑的长大。如果您认为她受了很多苦,那么,是你们对她监护权的放弃导致她的受苦。您承认这一点吗?”
  “不承认。”林晚照道,“人面兽心不是一时能看出来的,因为我相信虎毒不食子,我家错信了姓秦的。”
  “错信也是错。”
  “是。”
  “听说您以前给秦特寄过衣服,还寄别的吗?”
  “一些吃的,玩具之类。”
  “为什么后来没寄了呢?”
  “秦家拆迁了,我寄去的东西被邮局退了回来。”
  “都在a市,何况您也清楚我当事人的工作地址,有心打听总能打听出来。是没有打听吗?”
  “是。”
  “所以,被起诉人在您心里并不非常重要,对吗?”
  林晚照沉默起来,吕律师道,“请证人如实回答。”
  “我年轻时……”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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