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黑马造就影坛红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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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妃虽然坐牢,可她的投资依然是要有回报的。按照盈利比例给了宁妃分成之后,黑白映画还是在《迷路》这部戏上赚了五千万。不过,宁妃已经将她的资产两亿三千万港币交给了楚越和一个律师来负责处理。
  没想到《迷路》在北美和欧洲票房居然还不差,总票房居然达到了六千万。这显然又为楚越增添了一个新的成绩。
  随着《迷路》的大卖热卖,楚越的身价一飙再飙,从以前没有商家邀请演员身份的楚越,现在却是大把的邀请。如今他作为演员的片酬达到了六百万,一不小心就翻了个身还有余,参加任何活动,都是二十万起价。平面广告代言,少了两百五十万基本没得谈,电视广告最低四百万起。
  按照这样的计算,要是楚越按照每年三部戏的标准,每年参加十次以上的商业活动,参加五次以上的演唱会。再做三个平面广告代言,以及两个以上电视广告代言。在不计算唱片收入的情况下,他的年收入都可以达到三千万这个数字。
  当然,以楚越现在的大红大紫程度,换了任何想赚大钱的明星,都绝对狂接广告狂做活动,年收入起码得翻几翻。与现在的楚越相比,涂建元算什么?
  可是楚越却成了一些厂商郁闷的理由,楚越给林灵的指标是,纯商业性质的厂商活动,他一年最多只参加五次。每年最多只接一个平面广告,最好不接,电视的商业广告那倒是可以有两个!
  以这样的指标,楚越这个难请之极的家伙,参加活动的身价迅速再飙到了三十万,还是难以请来。即便是广告代言,楚越手里也捏着百事和可口等著名大公司的代言合约。要不是林灵每每向人解释,没准楚越就被认为是耍大牌了。
  楚越倒是不着急,在这些日子里,拍了两条林灵为他精心挑选的代言广告。然后又继续开始忙碌自己的新作品,或者是新专辑,或者亦包括了新片!
  只是,新专辑就罢了,新片就使林灵为难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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