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报官(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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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命案或者极大的冤案,苦主才会敲击鸣冤鼓。
  大明朝有规定,一旦鸣冤鼓响,那么无论如何县官必须立刻前往大堂审案。
  想一想,也就能理解为何县尊大老爷反感百姓敲击鸣冤鼓了。
  这玩意属于临时突发情况。
  没准县尊大老爷正在睡午觉,或者和小妾在后衙耳根厮磨,享那鱼水之欢。
  突然一阵鼓响,扰了清梦是小,万一受到惊吓影响了男女功能,那可如何是好。
  偏偏朝廷有规制,县尊还必须得立刻升堂,心中自然是憋屈愤怒的。
  所以,通常情况下那些敲击鸣冤鼓的百姓会有一项特殊待遇——打板子。
  是的,所有敲击鸣冤鼓的百姓通常都会被打十板子,以示官家威严。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便是击鼓的是有功名的读书人。
  有功名的读书人是潜在的做官人选,故而也算是自己人。
  自己人嘛,虽然混蛋一些,但也是同一阵线的,没必要把事情做绝。
  宁修自然是知道这个小细节的,故而才会毫不犹豫的挥动鼓槌敲起鸣冤鼓。
  古往今来国人都喜欢拉帮结派,对于自己人和敌人那是完全两种态度。
  宁修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把县尊大人拉到自己这边来。
  江陵县的县令姓陈,名复,字夫之,南直隶苏州人也。
  嘉靖三十五年进士,短暂在吏部文选司任职后一直外放县官。
  这么些年下来,却还是一个县官,早已心灰意冷。
  故而陈县令寄情男女之事,每日都要与宠妾行房,且偶尔也会流连青楼楚馆,风流韵事没少做。
  晚明已经不像明初,隆万之交,风气变得极为奢靡。
  官员们也不再担心有人检举私生活问题。因为大家伙都一个样,便是那些科道言官难道就不好色吗?
  只要不是因为站错队被人揪着不放,玩几个女人怎么了?
  那是一点风险没有的。
  此时陈县令正在后衙与宠妾柳氏享那鱼水之欢,听闻鸣冤鼓响吓得差点萎了。
  他还没来及发作,便有一个小吏推门而入。
  “县尊大老爷,有人,有人敲鸣冤鼓啊。”
  此刻柳氏与陈县令皆是不着寸缕,如胶似漆的缠绵在一起。
  如此香艳的画面被一个小吏员看到,陈县令直是气炸了。
  “滚出去,滚出去!”
  那吏员这才意识到自己闯祸了,边扇自己耳光边告饶:“小的该死,小的该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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