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四节 实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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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张恒的记忆中,陈明知道,张家的十三顷土地中,有超过七顷是租给同村的村民种植。
  这些村民在租种张家的土地的同时,自己也有田地。
  所以,根本不能简单的将这些农民视同为现代认知中那种只能默默接受被剥削被欺压的命运,而没有丝毫反抗能力的佃农。
  事实上,倘若东家在田租,待遇和言语上面惹毛了这些人,他们会果断的甩手不干。
  在关中普通的农民若是地主闹翻了,他们还有大把的出路,譬如说租种官田。
  在汉代,苛刻,虐待同乡,可不是什么好名声,严重一点甚至会引来地方官的干涉,那就实在是……
  所以,汉代的农民跟地主的关系其实是一个非常微妙的关系。
  除了租种给同村村民的土地外,张家剩下的土地,全部由从外地逃难过来的难民租种,只有那些人才是真正的被剥削者。
  这么说吧,村民租种的土地,地租一般是收成的三到四成,而难民的地租超过了六成,甚至有的达到了七成。
  再没有比这更严重的剥削了。
  不过沉重的剥削下,作为东家的地主自然也有更大义务。
  譬如说,要给他们居住的房子,种植的种子,农具,衣裳,当然最重要的一点是——隐匿他们,简单的说就是不要让他们的名字出现在户籍上。
  既然名字不在户籍上,那么也就没有了人头税,赋税,也不要承担徭役了。
  因此,这样一来,难民的日子倒也不比有地有产的农民差,甚至可能还要稍微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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