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宋不差钱的日子 第19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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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这些百姓,所欠的,大概有多少钱?”
  明远犹犹豫豫地问。
  他要阻止自己犯“圣父”病,如果他资助这些无法还钱的百姓,绝对是“违规花钱”,于整个计划并无益处。
  苏轼却像是看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连声道:“不多,不多!多是末等户,所借的大多只有一两贯,加上利息和互保的钱,也不过三四贯而已……”
  明远顿时垂下了脑袋,伸出手抱着头,几乎连呼吸都乱了:造孽啊……只为了一两贯,就把人逼成这样。
  此刻与苏轼一番对话,是明远自进入这个时空以来,第一次对这个时空里底层平民的痛苦与困窘获得清醒而直观的认识。
  一两贯钱,他或许眼都不眨,随手便挥霍出去了。
  但是这世上还有另一群人,因为一两贯钱的债务,被官府责打、上刑……
  可以确定的是,王安石在设计“青苗法”的时候,绝对无此初衷,也断然无法预见这样的后果……
  这究竟是哪里出错了?
  苏轼见到明远的模样,顿时觉得有门,连忙道:“远之,我知你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但俗语说得好,‘救急不救贫’,若是能帮这些百姓度过这个难关……”
  明远抱着头思考了良久,才抬起头,将眼光向苏轼转过来。
  “苏公,正好,这件事我需要您的鼎力帮忙。”
  苏轼几乎立刻伸手去挽袖子:“远之,要帮什么忙,请尽管吩咐!”
  明远很郑重地说:“我要雇人!”
  第173章 千万贯
  明远有一个压箱底的法子, 能够既遵守“等价交换”的原则,又拿出钱财,帮助借了“青苗贷”的百姓偿还对官府的债务——
  那就是雇人。
  他在雇佣人手时,会订立契约, 并且预付一部分的薪资。被他雇佣的百姓便可先用这部分预付的薪资去还债。
  而预付的这部分薪资, 会在以后数年内逐月扣除, 也就是在每个月的工钱里扣除一百文,对这些百姓的日常生活影响不大,让他们依旧能靠工钱供养家中的父母子女。
  与此同时, 这也为明远确保了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有这份契约在, 明远在三五年之内不必考虑解约重新聘用的问题。
  但这就需要苏轼的鼎力帮忙了——
  明远需要确定他帮助的百姓究竟是良善的还是奸猾之徒,当初借“青苗贷”, 是被官吏压迫被迫接待, 还是图官府的贷款利钱低,借了之后又刻意赖账不还。
  苏轼明察一宗宗案卷,发现两种人都有,前者占绝大多数, 但抱着“占一把便宜就跑”一类赌徒心态的, 也不是没有。
  因为明远是受苏轼所托,苏轼于此事感到义不容辞——总不能坑了仗义相助的明小友。
  于是苏轼打起精神,将一宗宗案卷详细看过, 又亲自审讯,询问过程, 并从旁观察, 考察借贷百姓的人品。
  最终他筛出一部分品行无缺的, 推荐给明远。
  少数那些本性奸猾的, 仍由杭州府照章处罚。
  而明远则接收了一大批有强烈工作意愿, 想要赚钱糊口养家的普通百姓。
  他们大多数是“末等户”,家中原本有一两亩土地,又或者是一间破屋。但在经历了“青苗贷”的风波之后,仅有的财产也都被抄没抵债了。如今一个个都是身无分文,来投奔明远。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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