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九章 谜底揭晓(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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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淡漠的风凌厉地地穿梭着,带走温暖。楼下柔弱的花草早已战栗地折服于地。
  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
  “铃铃”
  手机响起,惊醒了陷入沉思的金允浩。
  “听说找到凶手了?你来我办公室一趟,详细汇报下。”电话中传来罗文山威严的声音。
  撂下电话,金允浩摇头苦笑。
  在机关单位,果然什么事情都瞒不住。他这面刚刚获得姜哲宇的自白。那面消息已经传开,罗文山也收到了消息。
  消息传播的速度,太快了。
  整理下衣衫,金允浩带着姜哲宇的自白书,走向了罗文山的办公室。
  罗文山的办公室内,金允浩口头做了详细的汇报:如何找到的姜哲宇,如何找到的破案证据,如何获得姜哲宇的自白等。
  金允浩加工了一番后,一一做了汇报。
  听完汇报,罗文山打量了金允浩好久。笑意连连开口道:“果然没有看错你,真是一员猛将!不到四天时间破案、结案,真是给我们江南地检厅挣脸。”
  面对罗文山的盛赞。金允浩没有飘飘然。
  同时,他心中还有疑虑,不想那么快结案,将姜哲宇移送到看守所。
  “罗首席,本案是我第一个经手的命案,我想办的更完美一些。所以,我不想这么快结案。”他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罗文山脸上的笑容渐渐消散,沉思了一会,问道:“还有疑问?”
  金允浩没有说出心中真正疑惑的地方。因为那会暴露他‘微表情学’的底牌,而且也无法让罗文山信服。
  他想出另外一个回答:“定罪!无法确切的给姜哲宇定罪!
  姜哲宇的行为。可以判断为蓄意谋杀罪,也可以判断为故意谋杀罪。如果公审时。他翻案,否认自白书,那么也有可能被判为过失杀人罪。
  三种罪刑,都有可能。
  因此,我想继续审问姜哲宇,并且查找新的线索,给他定下最终确信的罪刑,将案子办成铁案。为我办理的第一个命案,画上完美句号。”
  华夏法律主要是社会主义法系,间采大陆法系,刑法条文中没有对蓄意杀人罪的规定。
  但是在韩国等正统大陆法系的国家中,却是有蓄意杀人这个罪名的规定。
  故意杀人和蓄意杀人,最本质的区别,是犯罪的心理因素。
  蓄意,就是蓄谋已久的故意杀人。
  故意,则是有杀人的故意,但并不一定蓄谋已久。可能是激情杀人,比如一对夫妻原本感情挺好,吵着吵着,一方大动肝火把另一方给杀了。
  在两种罪名量刑时,如果在其他方面都一样的情况下,蓄意杀人比非蓄意的故意杀人判的重。
  而过失杀人,是指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自信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
  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本案中,对姜哲宇的罪刑认定上,三种罪名都有可能成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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