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 第12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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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团委最近要举办金手指大赛,”狄思科跃跃欲试道,“一等奖是一台进口照相机!你是不是还没有照相机呢?”
  “没有!”
  于童之前想在深圳买来着,但是忙着忙着就忘了。
  目前用的还是从她哥那里借来的。
  “那你等我在金手指大赛上一鸣惊人,给你赢一台照相机回来!”狄思科计划道,“反正你最近休息,找个周末咱俩爬香山赏红叶去,正好能用上这台照相机!”
  于童听说他要参加什么金手指大赛,下意识地就想到了最近在美容院遇到的按摩技师。
  不过,她也知道部委举办比赛,肯定跟按摩没关系。
  “比赛还没开始呢,你就吹上了,”于童吐槽,“万一没能得到第一名,你是不是得自己偷偷买一台照相机送给我啊?”
  狄思科笑道:“我想买,但也得有那个经济实力啊。”
  他之所以敢夸下海口,主要是这金手指大赛比的不是别的,而是打字速度!
  单位里正在全面推广电算化,所以,为了响应上级号召,团委也适时举办了金手指大赛。
  俗称打字比赛。
  这个打字比赛考验的是对五笔字型输入法的掌握,狄思科早就把字根背下来了,解码规律和拆字原则也熟悉了。
  之前他在纸上画出键盘的位置,进行虚拟打字。
  如今家里有了正经的计算机,为了赢得那台照相机,他都要苦练到半夜呢!
  狄思科自信地想,除了打字室的打字员,他的打字速度应该是全翻译室最快的!
  金手指大赛的奖品很丰富,但比赛过程比较潦草。
  因着计算机数量太少,所以先在各处室内部举办初赛,选择当天的《人民日报》某版某篇文章作为考试内容,一分钟之内,打字最多的选手获胜。
  每人一分钟,淘汰速度是相当快的。
  有人自认打字速度不敌别人,便索性弃权了。
  翻译室的孙主任知道,自己处室打字速度最快的是英语组的小狄。
  其实他们可以像其他部门一样,派打字速度最快的人去参加比赛。
  但单位举办这个活动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提高对计算机使用的认识,所以孙组长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参加比赛,而且她本人打头阵,第一个上场。
  孙主任年纪不小了,又是翻译室的领导,能抽出时间钻研其他技能属实难得。
  所以,当她交上每分钟四十八个字,正确率百分百的答卷时,整个翻译室的同志们都献上了掌声。
  好多年轻人都未必能有四十八个字的速度呢,而且正确率这么高,说明人家已经把字根和规则都记熟了,只是疏于练习而已。
  有了孙主任的开门红,等在后面的年轻人都开始紧张了。
  尤其是庞庆祖等几个男同志。
  刚安装计算机的时候,庞庆祖总是摆姿态,声称不想跟女同志抢电脑用。
  所以,那台电脑在翻译室落户以后,他就没怎么用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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