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辣妈飒爆了 第440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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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她认为,就是因为张玉在电影里的形象土气,让她给优妮可代言,才会形成巨大的反差。
  让消费者看过之后,会发出这样的赞叹,优妮可服饰可真时髦,一个那么土的演员穿上优妮可,会变得那么漂亮时尚和优雅。
  林麦还没来得及发表自己的观点,陶之云就开口了:“我觉得她很洋气,长相也甜美,完全能胜利优妮可的代言人。”
  陶之云是整个服装厂,乃至全公司公认的最有品味的人。
  她说可以,那就一定可以。
  大家集体闭嘴。
  不过侯新义质疑张玉名气不够大,建议林麦请刘美庆或者潘雨虹。
  这两位女明星可是大陆影视圈里的当红炸子鸡,更是大姐级的人物。
  但是林麦怕请不动她们。
  只有一个星期就到国庆节了,她得赶在国庆节前让优妮可的广告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因此只能挑有把握搞定的明星,那两个大腕她觉得很难搞定。
  特别是刘美庆,前世她看过她的专访,不是个好说话的人。
  林麦解释道:“我已经联系张玉的领导了,再换人不太好。”
  她并没有说谎,这两天,她除了抓紧时间学习,就是联系张玉的领导,想请她给自己的优妮可拍广告。
  这个年代,演员只是一份职业,和其他职业一样,是有单位和编制的,因此也是有领导的。
  一个演员,哪怕你名气再大,做什么都是要经过领导批示的。
  不像后世的流量明星,大多是经纪人和团队。
  做什么,只要经纪人允许即可。
  这个年代的演员,无戏可拍时拿工资。
  有戏可拍时,既拿工资,又领拍戏津贴。
  那时,一集戏的津贴也就几十块,可演员们很知足,也很敬业。
  哪像林麦前世那些流量明星,职业道德没有,敬业就更谈不上,钱却生怕捞少了。
  所以林麦想请张玉拍广告,就必须得找她的领导。
  陶之云问:“张玉的领导答应了没?”
  林麦笑了笑:“还没呢,在等消息。”
  真实情况是,张玉的导演黄导已经拒绝了她。
  不过林麦并不死心,她打算亲自和黄导面谈,让他答应张玉给自己拍广告。
  当然,实在不行,她就自己顶上,只是效果肯定会打折扣。
  林麦道:“我想趁着请明星代言的机会,扩张一下优妮可的销售版图。”
  任宝珠困惑道:“咱们不是在汉正街设立了批发门店吗,已经面向全国了,还怎么扩张?把生意做到外国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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