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章:愿随夫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2 / 3)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这也是其他作品与侠客行一比较,瞬间就要被比下去的原因。
  毕竟,侠客行这一首诗,对于第一次读这一首诗的读者来说,实在是太震撼太震撼了。
  其中也有几位武侠作者在开头的时候,模防侠客行也以一首诗打头。可惜,这一些诗都是借用一些古代诗人的作品,并不是自己原创。虽然有的气势看上去也不错,但毕竟是以前读过。不可能再给大家来一次震撼。而有的倒是觉得自己写诗水平不错,也来一首原创。可惜。这一些原创诗不说格式是否正确,哪怕就是意境。含义,却是与侠客行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行,不行,不能再想侠客行这一首诗了。”
  有读者晃了晃头,将脑海里那首侠客行的诗句晃走。
  再这样想下去,恐怕读任何一部作品,都要被这一首诗给压下去。
  “白玉京并不在天上,在马上。
  他的马鞍已经很陈旧,他的靴子和剑鞘同样陈旧,但他的衣服却是崭新的。
  剑鞘轻敲着马鞍,春风吹在他脸上。
  他觉得很愉快,很舒服。
  旧马鞍坐着舒服,旧靴子穿着舒服,旧剑鞘绝不会损伤他的剑锋,新衣服也总是令他觉得精神抖擞,活力充沛。”
  这是《长生剑》的开头。
  没有看到比之与侠客行一样的气势,但是,长生剑的开头并没有让人失望。
  这是一种看起来与所有武侠作者写作风格完全不一样的武侠作品,仅仅只是看了第一段,有一些读者便感觉到很美。这不仅是文字上的美,更多的还是意境上的美。当然,这还很有趣。这有一些像读诗一样的感觉,非常的让人眼前一亮。
  同样,让人眼前一亮的,还有长生剑的女主角。
  “我昔东海上,劳山餐紫霞。亲见安期公,食枣大如瓜。
  中年谒汉主,不惬还归家。朱颜谢春晖,白发见生涯。
  所期就金液,飞步登云车。愿随夫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
  这是女主角自我介绍自己名字来历的一首诗。与侠客行这一首诗的大气不一样,这一首我昔东海上则表现出一股飘渺入仙的味道。特别是最后一句,原随夫子天坛上,闲与仙人扫落花。这格局,直接直逼“仙人抚我顶,授我以长生”的高度。
  一个是侠之大气,另一个是飘渺入仙,谁高谁下?
  恐怕,任何在在这一刻也很难分出一个高下。
  赫然之间,所有的读者在这一刻都已被这一部长生剑给吸引了。
  吸引的不只是因为这一首诗,更因为长生剑让无数读者看到了与天下第一白相抗横的姿态。
  “我昔东海上,劳山餐紫霞,这首诗我喜欢。”
  “果然不愧是写出天子之剑的凡尘先生,腹内才华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哈哈哈,哈哈哈,天下第一白,你碰到对手了。”
  看到这里,一众读者的内心是激动的。
  他们似乎回归到了当年武侠最为之巅峰的时期。
  那个时候,是武侠最为辉煌的时候。
  那个时候,造就了一批批武侠高手。同样,也造就了一代武侠宗师梁生。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