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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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封的表面有蜡油被撕开的痕迹,说明写信之人在写完了匿名信后,还不慌不忙的用蜡油将其封住……且蜡油很平整,四方形的边缘都很整齐,分明精心处理过蜡油……这意味着什么?
  林枫指尖轻轻摩挲着信封,缓缓自语道:“这不是给熟人的信件,上面也没有留下写信之人的任何信息,写信之人分明不希望有人通过信件找到他,既如此,何必要费心思将蜡油都处理的如此整齐完美?这与给瞎子抛媚眼有何区别?衙役们可不会因为蜡油滴的好夸赞写信之人,再说也不知道该夸谁。”
  “而且一般人写信,往往是随便滴下蜡油将信封粘上便可,根本不会还要将蜡油处理的如此整齐……所以,写信之人为何会对一封匿名的举报信在时间不算多的情况下,将蜡油弄得如此整齐?”
  林枫视线看着那蜡油,沉吟些许后,心中有所推测。
  他最擅长从细节窥探全貌,而细节也往往是一个人性格特点的映照。
  “应是本能……”
  写信之人没有任何的必要和理由,要将蜡油精心处理,所以写信之人会这样做,那就只有一个理由——本能,亦或者说浸入骨子里的习惯。
  而什么样的人,会如此的追求完美和讲究呢?
  “要么和魏征一样,是强迫症。”
  “要么……是对细节要求极其严格的人,可能是出身在家风严格的世家大族,可能是出身在家世渊博的书香门第,这样的人因家教因素,更容易将严格化为习惯与本能。”
  林枫一边猜测,一边将信纸从中取出。
  打开信纸,便见里面只有一句十分简单的内容。
  “韩墨藏身于有福客栈之中,速去。”
  没有落款,没有多余的墨迹,连多一个墨点都没有。
  足以看出写信之人的干净利落。
  不过区别于内容的干净利落,这个字……就显得有些潦草了。
  并非草书那种潦草,而是字迹真的不咋地。
  给人的感觉,就像是照猫画虎写上的一样,每个字上的横竖撇那,大小用笔都不同,要说是小孩子刚学字时模仿写出来的,林枫都能信。
  不过这明显不是小孩子写的,因为字迹力透纸背,小孩子没有这种力量。
  “这绝不是写信之人的字迹……”
  结合那完美的蜡油,干净利落的内容,林枫推测道:“写信之人为了隐藏身份,隐藏自己的字迹,这是在写完之后,找了一个不会写字的人,让其模仿写出来的?”
  “应当如此……否则哪怕是学着写字一段时间的孩子,都不至于每个字的横竖撇那都不同,只有完全不会写字的初学者,在模仿时,才会控制不好自己的手,没有形成自己的写字风格……”
  林枫将信纸放到桌子上,缓缓吐出一口气:“真是够神秘的啊,找了一个不会写字的人来写这封信的内容,这下,便是谁也认不出这字迹是出于谁人之手,想要依靠这封信找到写信之人,看来是不可能了。”
  为了隐藏自己,如此耗费心机……一个粗鄙的江洋大盗,值得这样用心?
  这分明是为了应对善于追查线索的人……
  林枫眸光闪烁,哪怕韩墨的事还未确定,可他已然基本能确定,写信之人针对的就是自己,这分明是知晓自己的能力,担心被自己根据信件追查到对方身上,才如此耗费心机。
  如此说来……
  “这两具尸首,难道真的和我有关?”
  林枫眉头微蹙:“布利多说他们被毁容了,杀人者故意隐藏他们的身份,难道这两人和我认识?”
  “还有,写信之人与凶手是什么关系?写信之人给衙门送匿名举报信,究竟是为了帮我,还是害我暴露?”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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