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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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徐茵劳逸结合享受着南蛮的生活时,那厢,押送着刘成、王志海的队伍,经过一个来月日夜兼程的赶路,终于抵达了京中。
  这两人的罪名一公开,全朝哗然。
  南蛮多穷的地方啊,居然也有官吏贪污,并且还打着瑾南王的旗号,难怪会被王爷绑着送来京中。
  这是把皇室的颜面扔脚下踩还是怎么滴,太欺负人了!
  要不是封地之主不得干涉朝政,瑾南王直接将人砍了脑袋,也无人敢置喙。
  而他只是将人绑了过来,由皇帝发落。
  新郡守人选,也仍由皇帝钦点。
  谁敢说瑾南王坏了规矩?不都在规矩内么!
  至于奏折上说的,查抄了俩货的府邸,查抄所得抵两郡百姓赋税,直到抵完为止。
  这没错啊,取之于民自然要还之于民么,不然这世道还公允么?百姓群起造反了怎么办?
  这时候不当着皇帝面表态,皇帝怀疑他们是同道中人怎么办?
  于是,文武百官纷纷出列表示支持:
  “臣附议瑾南王上奏提议。”
  “臣亦附议。”
  其实,瑾南王的做法,放在京中附近的郡县,是不太行得通的。
  因为这一片相对富庶啊,贪官一年下来搜刮的民脂民膏,没准比皇帝的小私库还丰厚。
  谁舍得白花花的纹银给百姓抵税?
  说到底,南蛮那地方太穷,穷得不让皇帝免税就不错了,能有多少油水?
  第70章 作精女配选择种田(20)
  是以,朝中文武百官,无不赞成瑾南王的举措。反正损的也不是他们的利。
  皇帝见状,大笔一挥,允了瑾南王的请求,并大方地给了个恩典:新任郡守的人选,可由瑾南王举荐。
  至于那帮哭诉着要告御状的家眷,瑾南王虽然无缘帝位,但终归是皇储,岂是尔等想告就能告的?
  再说瑾南王没做错啊,错的是刘成、王志海。
  一家之主犯法,尔等家眷能讨得了好?不判个流放三千里就不错了。
  燕五带着恩典和皇帝赐下的一应带有安抚性质的赏赐,离开了皇宫。
  赶回南蛮之前,他还采购了一批物资。
  见他买的都是京中随处可见的调料、布匹、粮食,甚至还有可孵鸡鸭的种蛋,以及几个月的猪崽、狗崽。
  派暗卫跟踪一路的大皇子,哦不,是现任太子,鄙夷地撇了撇嘴。
  “撤了吧,没必要跟着了。”
  太子妃劝他小心为上,燕恪瑾不像是甘于现状的人。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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