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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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如果说“依法办事”的话,他们还真没什么理由反驳。
  只是宽待士大夫都是潜规则惯例。
  原本宋太祖和宋太宗对贪官的严厉打击,甚至还和“十恶不赦”的造反等大罪一起列入了绝不赦免的行列。因而当时的吏治比起五代以来的贪婪成风,肆无忌惮已经大大有所改善。
  但是后面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律法的宽松,导致贪官污吏死灰复燃。
  比如到了仁宗年间,包拯就曾经感叹道:“贪黔暴政,十有六七”。虽然朝廷有包拯这样的能吏,可也是杯水车薪。
  等到了北宋中期的哲宗年间,一年审判下来的死刑官员约有260余起,但是其中仅仅只有25人被处死——“所活垂及九分”,就可以知道对官员的宽松程度有多大。
  现在三司衙门又想按照以前的惯例,宽松对待犯官。只是没想到政制院这边态度明确,要恢复到太祖太宗时期,这实在是让他们难以接受。
  所以虽然政制院给了“依法办事”的政令,可三司衙门这边还是拖着没有判决。他们判的结果政制院不签,政制院给的意见他们不受理,双方竟然一时就这样僵持住了。
  要是赵骏在的话,估计不会搭理他们,直接让皇城司的人把那些该死刑的人拉去东城外砍头就是了。
  但吕夷简那帮人还是得讲点官场规矩,没有这么蛮横。
  于是乎晏殊出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告诉三司衙门这边,之所以对那些人死刑,是因为他们贪污腐败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大宋可以刑不上大夫,但问题是只能针对那些犯事不太严重的官员可以从轻发落。
  比如小小的贪污一点银钱,或者动用一些特权,搞点私人经商,打击竞争对手之类的玩意儿,减免些刑罚也不是不可能。
  唯一的条件是不能弄出人命。
  正所谓人命大于天,这是自古不变的正义口号!
  如果你害死了几万百姓,最后却宽大处理,那朝廷的威严和颜面何在?
  所以为了朝廷的脸面着想,这些人必须死刑。
  晏殊这个说法是站得住脚的,但当时三司魔怔了,就是不松口。
  之后政制院下了绝招。
  他们让一些人放出三司对重大犯官包庇的风声。
  欧阳修知道后,勃然大怒,立即写了文章在报纸上猛烈抨击了三司这样的行为。
  双重舆论引导下,引发了巨大的舆论风暴。
  早朝上也进行了议论。
  他们针对是所有士大夫都能从轻发落,还是只有没弄出严重后果的士大夫可以从轻发落进行了激烈辩论。
  最终在欧阳修等人的带节奏下,得出结论,就是“刑不上大夫”的确是大宋对士大夫的一种优待,但这不能成为士大夫无法无天,可以肆意妄为的理由。
  若是士大夫们到处祸害百姓,到处残杀无辜,那对于朝廷的打击会非常大,造成的后果肯定也让朝廷难以承受。
  所以“刑不上大夫”,必须是有限的,如果造成了巨大后果,就必须明正典刑。
  当时场面上还是颇为壮观,大部分百官都属于那种看热闹的心态,以欧阳修、蔡襄、余靖等年轻正义之士,把三司骂了个狗血淋头。
  就连赵祯都下场帮欧阳修他们说话。
  百官们一瞧这情况,也是马上改变了吃瓜立场,纷纷指责起三司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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