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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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海说了声“果然”。
  再狡猾的蛇也有七寸。他越是否认,连海越是证实了自己的推测。有冥府府君的气势在,短短两字,力重千钧。
  局势瞬间翻转,季明月来了劲头,乘胜追击:“你是不是谷知春?桑非晚是不是你杀的?!”
  眼前的这位“桑非晚”眉峰紧皱,双唇抿在一起,薄如刀锋,给方才的淡然割开了罅隙,露出腐坏内里。
  “是不是?!”季明月高叱。
  年轻男人被喝得一愣怔,下意识念叨起支离破碎的胡话:“没有,我真的没有,我不是,我是,我……”
  连海趁热打铁:“谷知春,说话!”
  春雨带来的阴霾彻底褪去,日色照得人工湖波光粼粼。光影交错间,男人模糊的双眼却黯淡了。
  “非晚。”十年里,谷知春第一次以如此颓丧的神情念出了这个名字。
  “桑非晚。”他重复,气息萦在舌尖。
  可惜无论叫多少遍,“桑非晚”三个字永远都不属于他。
  谷知春跪于泥地,濒死乌鸦一般发抖:“非晚不是我杀的,他早就死了……”
  电光石火之际,季明月做出了个更加大胆的推测。
  他掏出风衣中杨云昊的日记本——近来为了查案,他一直随身携带——迅速翻到末尾。
  “桑非晚是不是死于——”纸张的撕痕在手上摩擦,季明月道,“2014年3月?”
  日记本中消失的那一页,那段时间。
  或许是没了力气,亦或许是不再抗拒,谷知春的背抵上墓碑。
  如此动作,手机从他脏污的开司米大衣中掉出,在碑前石阶上磕碰了几下,正好碰到了开关按键。
  绿色的锁屏界面,却仿佛一把火,灼灼烧在谷知春眼中。
  “那年春天,麦田。”冷风灌进口腔摩擦到声带,谷知春的声音带着几分诡异的呕吐感。
  又好像,他在把另一个秘密从心底挖起。
  秘密埋得太深,拖拽血管、牵动神经,令他血流不止痛楚万分。
  大概也只有用这种方法,才能将积淤的过往尽数呕出。
  第41章 不听话的狗
  “那年春天,我刚转学到实验中学,第一次去麦田写生。”谷知春颧骨处仍有泪痕,“就遇上了非晚。”
  桑家从国外认回来的二少,刚满十四岁,也在实验中学上初中,谷知春经常看见他从桑氏那辆接送桑榆上放学的劳斯莱斯里出来。小少爷相貌标致,个子挺高,整日背个书包屁颠屁颠跟在哥哥桑榆后面,桑榆书包上的挂饰也比他有存在感些。
  桑非晚中文不好,一口脆皮普通话滑稽非常;倒是逢人就笑得热情,露出洁白的八颗牙。桑榆一开始对这个来路不明的野种弟弟不爽,可每次窝着的一包火迎上那对笑眼,就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哥哥的千思万绪最终化为一句“非晚别总对着别人乐,地主家的傻儿子啊你”。
  弟弟则腼腆端起唇角表示接受,但很快左耳朵进右耳多出,只是将哥哥黏得更紧。
  三月,恰逢艺术班每年春天的写生活动,桑非晚看到桑榆收拾刮刀画板,嚷嚷着要和哥哥一起去郊区。死缠烂打抱大腿了好几天,桑榆终于松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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